商务接待设上限 不用再担心误踩红线

  • 2015年08月18日 15时32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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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省出台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新规

      “符合四川企业的实际。”8月17日,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董事、党委委员方跃说,对新出台的《四川省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企业期待已久。

      根据《管理办法》,方跃的履职待遇将出现一系列变化:不再配公车,办公室面积缩小,差旅条件从简……方跃坦言,改革十分必要。

      紧随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改革,我省出台了此管理办法。对此,国企负责人如何看待将出现的变化?上限标准、禁止性规定将给企业带来哪些影响?政策如何落实?8月17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制定上限标准,严控公车排量

      企业开展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商务宴请和外事活动少不了,但让企业负责人苦恼的是,虽然我省先后印发了《关于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四川省省属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但仍存在标准不明的问题。“我们合作对象很大一部分是外企,人家到企业来洽谈,请吃食堂太寒酸,请到酒店怕踩红线。”一企业负责人说。

      新出台的《管理办法》不仅对业务招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设置了上限标准,还具体到车辆的排气量和价格,商务宴请在省内外的差别等细节。《管理办法》制定的上限标准,一方面参照中央规定和兄弟省市的做法,另一方面结合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等因素。考虑到省属企业规模差异较大,不宜统一执行一个上限标准,《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除省委、省国资委党委管理负责人的企业外,其他企业的标准由主管部门按低于《管理办法》标准制定。

      在上限标准范围内,企业还可根据规模大小、经济效益和企业负责人履职岗位特点等因素,合理确定集团总部和各级子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各项标准。

      不是管得太死,而是直面问题

      不少人认为,新的《管理办法》更全面、具体,规范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能加强国资监管,对促进国企负责人厉行节约、廉洁从业具有重要意义。但也有一些人担心,《管理办法》连国企负责人的通讯费用也设置了上限标准,会否把企业管得太死?

      对此,不少分析人士坦言,相比过去一些较为原则化的定性要求,新规定从企业实际出发,按照标准将具体事项写入《管理办法》,一方面将企业正常的经营性业务支出合法化、规范化,另一方面明文禁止公款办理消费卡等做法,细致明确的标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凸显法制化特征。

      “不是管得太死,而是直面问题,用改革办法破解发展难题。”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相关负责人坦言,第一次将国企负责人履职过程中的工作保障和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界定为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改变了原来“职务消费”的行政化色彩,符合国企改革的方向。

      “调研很充分,这对企业下一步规范管理、降本增效有很好的指导作用。”方跃告诉记者,《管理办法》制定过程中,包括他在内的多位企业负责人被多次征求意见。

      内外合力,抓铁有痕促落实

      “如何抓铁有痕促落实?关键是内外合力。”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说。

      “内”首先体现在制度建设上。《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国企制定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相关标准。其次体现在预算管理上,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年度预算应履行企业内部预算管理审核程序。预算及执行情况,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定期向职工公示,接受职工监督。“外”指省国资委或主管部门将对所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年度预算实行备案管理;纪检、监察、巡视组、审计、外派监事会等部门将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情况、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并根据需要开展针对性专项治理。

      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违反《管理办法》的企业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将由省国资委或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警告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并按照一定比例相应扣减当年绩效年薪;应追究纪律责任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分。 (记者 吴璟)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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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接待设上限 不用再担心误踩红线

  • 2015年08月18日 15时32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我省出台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新规

      “符合四川企业的实际。”8月17日,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董事、党委委员方跃说,对新出台的《四川省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企业期待已久。

      根据《管理办法》,方跃的履职待遇将出现一系列变化:不再配公车,办公室面积缩小,差旅条件从简……方跃坦言,改革十分必要。

      紧随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改革,我省出台了此管理办法。对此,国企负责人如何看待将出现的变化?上限标准、禁止性规定将给企业带来哪些影响?政策如何落实?8月17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制定上限标准,严控公车排量

      企业开展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商务宴请和外事活动少不了,但让企业负责人苦恼的是,虽然我省先后印发了《关于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四川省省属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但仍存在标准不明的问题。“我们合作对象很大一部分是外企,人家到企业来洽谈,请吃食堂太寒酸,请到酒店怕踩红线。”一企业负责人说。

      新出台的《管理办法》不仅对业务招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设置了上限标准,还具体到车辆的排气量和价格,商务宴请在省内外的差别等细节。《管理办法》制定的上限标准,一方面参照中央规定和兄弟省市的做法,另一方面结合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等因素。考虑到省属企业规模差异较大,不宜统一执行一个上限标准,《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除省委、省国资委党委管理负责人的企业外,其他企业的标准由主管部门按低于《管理办法》标准制定。

      在上限标准范围内,企业还可根据规模大小、经济效益和企业负责人履职岗位特点等因素,合理确定集团总部和各级子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各项标准。

      不是管得太死,而是直面问题

      不少人认为,新的《管理办法》更全面、具体,规范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能加强国资监管,对促进国企负责人厉行节约、廉洁从业具有重要意义。但也有一些人担心,《管理办法》连国企负责人的通讯费用也设置了上限标准,会否把企业管得太死?

      对此,不少分析人士坦言,相比过去一些较为原则化的定性要求,新规定从企业实际出发,按照标准将具体事项写入《管理办法》,一方面将企业正常的经营性业务支出合法化、规范化,另一方面明文禁止公款办理消费卡等做法,细致明确的标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凸显法制化特征。

      “不是管得太死,而是直面问题,用改革办法破解发展难题。”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相关负责人坦言,第一次将国企负责人履职过程中的工作保障和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界定为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改变了原来“职务消费”的行政化色彩,符合国企改革的方向。

      “调研很充分,这对企业下一步规范管理、降本增效有很好的指导作用。”方跃告诉记者,《管理办法》制定过程中,包括他在内的多位企业负责人被多次征求意见。

      内外合力,抓铁有痕促落实

      “如何抓铁有痕促落实?关键是内外合力。”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说。

      “内”首先体现在制度建设上。《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国企制定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相关标准。其次体现在预算管理上,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年度预算应履行企业内部预算管理审核程序。预算及执行情况,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定期向职工公示,接受职工监督。“外”指省国资委或主管部门将对所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年度预算实行备案管理;纪检、监察、巡视组、审计、外派监事会等部门将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情况、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并根据需要开展针对性专项治理。

      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违反《管理办法》的企业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将由省国资委或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警告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并按照一定比例相应扣减当年绩效年薪;应追究纪律责任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分。 (记者 吴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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