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 2015年06月12日 16时31分
  • 来源: 四川省司法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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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2015年四川省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点及考区设置有哪些?

      在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我省21个市州报名地。

      2015年我省共设18个考区,其中:

      单独设置考区的地区(15个):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宜宾、广安、达州、雅安、巴中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

      合并设置考区的地区(6个):

      南充市与遂宁市合并考区,选择南充市和遂宁市报名点的人员在南充市参加考试;

      内江市与资阳市合并考区,选择内江市和资阳市报名点的人员在内江市参加考试;

      乐山市与眉山市合并考区,选择乐山市和眉山市的人员在乐山市参加考试。

      问:被合并考区与单独设置考区所属的报名点有何区别?

      答:遂宁、资阳和眉山市仍保留报名点,除不在本地区举行考试外,涉及报名、分数核查、资格申请、证书发放等事项均可在以上三市办理。

      问:现役军人在哪里报名?

      答:现役军人,应当在军队司法行政部门报名。

      问:网上报名有哪些流程?

      答:网上报名流程主要有:报名人员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阅读司法部、四川省司法厅公告、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需上传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通过后在线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

      问:报名人员因设备或技术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操作的怎么办?

      答: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的,可在报名、打印准考证期限内到报名地市州司法局办理。

      问: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6月16日至7月5日,逾期不予补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5年7月10日。

      7月5日后对还未首次上传照片的考生将不再允许报名。照片上传后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未通过的,需重新上传,截止时间为7月8日24时。

      问:报名人员姓名中有生僻字等网上报名时如何填写?

      答:报名人员姓名中有生僻字可用“汉语拼音”代替。少数民族考生姓名中包含“.”符号,可以点击输入框后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姓名中不可输入数字、英文字母、空格等非文字信息。

      问:如何理解放宽报名学历政策?

      答: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所有报考人员,可以享受以下政策:

      1、报考学历可以放宽至法律专业专科;

      2、均可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

      本科以上学历报名人员选择享受放宽政策后,成绩达到A类合格分数时,不影响申办A类法律职业资格。

      问:我省哪些地方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

      答:全省均属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

      问:法律专业的范围有哪些?

      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刑事司法、律师、监所管理(包括旧专业劳教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察事务、经济法律事务、监狱管理(包括旧专业劳动改造学)、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会计、涉毒人员矫治、法律服务管理、社区矫正、应用法制心理技术、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安全技术与文秘和监狱信息技术与应用等37个专业。(《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

      问:填写是否放宽政策的要求是什么?

      报考人员报名时户籍在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可以选择“是”或“否”:选择“是”本人享受放宽地区政策。请如实填写本人户口簿信息,如填写虚假信息视为选择无效,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如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规定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期限内,须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选择“否”,本人自愿放弃享受放宽地区政策,如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将不能申请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户口簿为打印版,首页、本人页须盖有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且清晰可辨。)放弃享受放宽政策和不符合放宽政策条件的报名人员不须上传。

      问:上传报名照片的要求是什么?

      答:(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2)电子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

      (3)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

      (4)电子照片文件大小为40KB≤文件大小≤100KB。

      (5)为便于报名人员提交符合规定格式和文件大小的照片,报名人员可参照《电子照片制作指南》编辑,但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拉伸、液化等ps操作。

      问:选择享受放宽政策条件的人员上传户籍照片的要求是什么?

      答:(1)上传1张照片内必须包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完整内容;(2)照片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认;(3)文件格式为JPG格式;(4)文件大小应小于1M。(5)查看电子照片样片,可参照《户籍照片制作指南》制作电子照片。

      在未交纳报名费的情况下,首次上传户籍照片截止日期为7月5日。户籍照片上传后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未通过的,需重新上传,截止时间为7月8日24时。

      问:上传的报名照片有何作用?

      答: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报名凭证、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的照片,报名人员务必妥善留存保管。

      问:报名照片上传后就可进入交费程序吗?

      答: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可进行网上交费,完成报名程序。

      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未在报名期限内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而致不能完成报名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问:如何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

      答:继续按照省发改委核定的四川省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2015年在我省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应缴纳考试费230元/人。报名人员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使用已开通并可供网上支付的银联卡或支付宝帐户,按照网上支付流程和指定账户完成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涉及具体支付问题,可向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电话咨询,95188;(0571)88156688。

      问:如何知道报名是否成功?

      答:报名人员只有交纳考试费后报名才真正完成。网上支付考试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并可打印报名凭证。

      问:网上支付考试费成功后能否申请退费?

      答:不能。因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问:报名人员的联系电话必须填报吗?

      答:报名人员必须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其它联系方式,保证通讯畅通,以备报名机关通知相关事宜。

      问:什么时间到何地领取考试费发票?

      答:报名人员需考试费发票的,请于2015年8月26日-28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到四川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领取(地址:成都市上翔街24号)。

      问:什么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

      答:报名人员可在9月4日至9月18日期间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

      问:什么时间下载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答:考试成绩发布后(11月20日左右),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查询、下载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另寄发考试成绩通知单。

      问: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可以修改吗?

      答:交纳考试费前,报名人员可以通过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进入报名网页修改信息。交纳考试费成功后,所有报名信息本人不能修改。如需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的请写出书面修改信息申请,在7月20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地司法局办理。

      问:身份证遗失的如何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答:报名、考试时,可以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报考。考试成绩合格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必须提供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

      问:网上报名设置的登录密码有何作用?

      答:报名人员查询和修改报名信息、打印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等均需输入网上报名设置的登录密码。

      问、忘记密码如何找回?

      答:以手机短信或回答密码保护问题两种方式进行密码重置。如果不能找回,请联系报名地市州司法局。

      问:2015年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有效毕业证书有哪些?

      答:(1)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解放军总参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问:今年报考国家司法考试对学历证书有哪些要求?

      答: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

      对于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学历条件的认定,除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要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是否具有相应的毕业证书为准。报名人员报名时不具有毕业证书的,原则上不予报名。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填报信息时“学历”统一选择“本科”,本科类别选择“已毕业或2015年毕业”,毕业证书编号选择“暂无毕业证书”。

      问: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吗?

      答:可以。“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6年应届毕业。

      军队院校及香港、澳门、台湾大学或国外大学的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属于“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范围。

      问:对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有什么特别的要求?

      答: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读学籍证明(格式证明须是司法部报名网站下载的统一格式证明)和本人学生证。学历应统一选择“本科”,本科类别选择“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毕业”。

      问:毕业证书遗失的如何报考?

      答:报名人员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毕业证明书》。考试成绩合格申请资格授予时,须提交毕业证明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问:助学贷款尚未还清毕业证书被暂扣的可以报名吗?

      答:可以报名。考试成绩合格申请资格授予时,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供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否则,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问:对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有什么要求?

      答: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5年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港澳台地区学历认证与国外学历认证系统网址统一合并为国(境)外学历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

      问:毕业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符,怎么办?

      答:如毕业证书上所载信息错误是由于颁证学校失误造成的,则由颁证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如毕业证书上所载信息是颁证学校依据考生提供的原身份证信息制作的,则需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

      问:报名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有何后果。

      答:报名人员进入信息填报程序后,应当由本人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重要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要认真核对,双证不一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姓名、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包括姓名简繁体),不能进入考场。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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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四川省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 2015年06月12日 16时31分
  • 来源: 四川省司法厅网站
  •   问:2015年四川省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点及考区设置有哪些?

      在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我省21个市州报名地。

      2015年我省共设18个考区,其中:

      单独设置考区的地区(15个):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宜宾、广安、达州、雅安、巴中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

      合并设置考区的地区(6个):

      南充市与遂宁市合并考区,选择南充市和遂宁市报名点的人员在南充市参加考试;

      内江市与资阳市合并考区,选择内江市和资阳市报名点的人员在内江市参加考试;

      乐山市与眉山市合并考区,选择乐山市和眉山市的人员在乐山市参加考试。

      问:被合并考区与单独设置考区所属的报名点有何区别?

      答:遂宁、资阳和眉山市仍保留报名点,除不在本地区举行考试外,涉及报名、分数核查、资格申请、证书发放等事项均可在以上三市办理。

      问:现役军人在哪里报名?

      答:现役军人,应当在军队司法行政部门报名。

      问:网上报名有哪些流程?

      答:网上报名流程主要有:报名人员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阅读司法部、四川省司法厅公告、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需上传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通过后在线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

      问:报名人员因设备或技术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操作的怎么办?

      答: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的,可在报名、打印准考证期限内到报名地市州司法局办理。

      问: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6月16日至7月5日,逾期不予补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5年7月10日。

      7月5日后对还未首次上传照片的考生将不再允许报名。照片上传后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未通过的,需重新上传,截止时间为7月8日24时。

      问:报名人员姓名中有生僻字等网上报名时如何填写?

      答:报名人员姓名中有生僻字可用“汉语拼音”代替。少数民族考生姓名中包含“.”符号,可以点击输入框后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姓名中不可输入数字、英文字母、空格等非文字信息。

      问:如何理解放宽报名学历政策?

      答: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所有报考人员,可以享受以下政策:

      1、报考学历可以放宽至法律专业专科;

      2、均可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

      本科以上学历报名人员选择享受放宽政策后,成绩达到A类合格分数时,不影响申办A类法律职业资格。

      问:我省哪些地方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

      答:全省均属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

      问:法律专业的范围有哪些?

      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刑事司法、律师、监所管理(包括旧专业劳教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察事务、经济法律事务、监狱管理(包括旧专业劳动改造学)、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会计、涉毒人员矫治、法律服务管理、社区矫正、应用法制心理技术、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安全技术与文秘和监狱信息技术与应用等37个专业。(《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

      问:填写是否放宽政策的要求是什么?

      报考人员报名时户籍在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可以选择“是”或“否”:选择“是”本人享受放宽地区政策。请如实填写本人户口簿信息,如填写虚假信息视为选择无效,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如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规定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期限内,须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选择“否”,本人自愿放弃享受放宽地区政策,如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将不能申请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户口簿为打印版,首页、本人页须盖有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且清晰可辨。)放弃享受放宽政策和不符合放宽政策条件的报名人员不须上传。

      问:上传报名照片的要求是什么?

      答:(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2)电子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

      (3)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

      (4)电子照片文件大小为40KB≤文件大小≤100KB。

      (5)为便于报名人员提交符合规定格式和文件大小的照片,报名人员可参照《电子照片制作指南》编辑,但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拉伸、液化等ps操作。

      问:选择享受放宽政策条件的人员上传户籍照片的要求是什么?

      答:(1)上传1张照片内必须包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完整内容;(2)照片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认;(3)文件格式为JPG格式;(4)文件大小应小于1M。(5)查看电子照片样片,可参照《户籍照片制作指南》制作电子照片。

      在未交纳报名费的情况下,首次上传户籍照片截止日期为7月5日。户籍照片上传后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未通过的,需重新上传,截止时间为7月8日24时。

      问:上传的报名照片有何作用?

      答: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报名凭证、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的照片,报名人员务必妥善留存保管。

      问:报名照片上传后就可进入交费程序吗?

      答: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可进行网上交费,完成报名程序。

      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未在报名期限内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而致不能完成报名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问:如何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

      答:继续按照省发改委核定的四川省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2015年在我省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应缴纳考试费230元/人。报名人员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使用已开通并可供网上支付的银联卡或支付宝帐户,按照网上支付流程和指定账户完成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涉及具体支付问题,可向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电话咨询,95188;(0571)88156688。

      问:如何知道报名是否成功?

      答:报名人员只有交纳考试费后报名才真正完成。网上支付考试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并可打印报名凭证。

      问:网上支付考试费成功后能否申请退费?

      答:不能。因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问:报名人员的联系电话必须填报吗?

      答:报名人员必须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其它联系方式,保证通讯畅通,以备报名机关通知相关事宜。

      问:什么时间到何地领取考试费发票?

      答:报名人员需考试费发票的,请于2015年8月26日-28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到四川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领取(地址:成都市上翔街24号)。

      问:什么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

      答:报名人员可在9月4日至9月18日期间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

      问:什么时间下载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答:考试成绩发布后(11月20日左右),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查询、下载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另寄发考试成绩通知单。

      问: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可以修改吗?

      答:交纳考试费前,报名人员可以通过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进入报名网页修改信息。交纳考试费成功后,所有报名信息本人不能修改。如需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的请写出书面修改信息申请,在7月20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地司法局办理。

      问:身份证遗失的如何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答:报名、考试时,可以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报考。考试成绩合格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必须提供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

      问:网上报名设置的登录密码有何作用?

      答:报名人员查询和修改报名信息、打印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等均需输入网上报名设置的登录密码。

      问、忘记密码如何找回?

      答:以手机短信或回答密码保护问题两种方式进行密码重置。如果不能找回,请联系报名地市州司法局。

      问:2015年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有效毕业证书有哪些?

      答:(1)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解放军总参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问:今年报考国家司法考试对学历证书有哪些要求?

      答: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

      对于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学历条件的认定,除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要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是否具有相应的毕业证书为准。报名人员报名时不具有毕业证书的,原则上不予报名。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填报信息时“学历”统一选择“本科”,本科类别选择“已毕业或2015年毕业”,毕业证书编号选择“暂无毕业证书”。

      问: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吗?

      答:可以。“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6年应届毕业。

      军队院校及香港、澳门、台湾大学或国外大学的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属于“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范围。

      问:对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有什么特别的要求?

      答: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读学籍证明(格式证明须是司法部报名网站下载的统一格式证明)和本人学生证。学历应统一选择“本科”,本科类别选择“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毕业”。

      问:毕业证书遗失的如何报考?

      答:报名人员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毕业证明书》。考试成绩合格申请资格授予时,须提交毕业证明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问:助学贷款尚未还清毕业证书被暂扣的可以报名吗?

      答:可以报名。考试成绩合格申请资格授予时,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供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否则,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问:对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有什么要求?

      答: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5年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港澳台地区学历认证与国外学历认证系统网址统一合并为国(境)外学历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

      问:毕业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符,怎么办?

      答:如毕业证书上所载信息错误是由于颁证学校失误造成的,则由颁证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如毕业证书上所载信息是颁证学校依据考生提供的原身份证信息制作的,则需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

      问:报名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有何后果。

      答:报名人员进入信息填报程序后,应当由本人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重要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要认真核对,双证不一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姓名、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包括姓名简繁体),不能进入考场。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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