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首席科学家葛察忠:四川可以先制定美丽建设的地方标准
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以及全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作推进会议,接连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四川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重点任务,要求努力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式现代化要求、具有四川特色的乡村振兴新路子。
生态环境部首席科学家葛察忠建议,四川可以从政策入手,率先出“新”。
葛察忠直言,乡村是美丽四川建设的落脚之一,因此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目标和美丽四川的目标是同向的,相关的政策、制度及规划等可以整合和协同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内涵非常广,但生态环境是美的基础、是底色,可以先关注和解决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通过完善和创新环境政策,优先解决乡村中‘不美’的问题。”
如何通过政策引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保护,葛察忠有三点建议:
四川可以结合省情出台包括建设美丽乡村在内的美丽四川建设的地方法规标准。尽管我国环境政策体系已经形成,并且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对照美丽中国建设的具体要求,葛察忠认为针对“美丽”建设的一些法规及评估体系还缺乏相应的标准和规范。所以,他建议四川可以先制定相关地方标准。
四川可以设立“美丽四川”建设方面的专项资金,可从财政投入中新建相关专项资金或整合当前生态环境治理专项资金,重点推进美丽乡村、美丽城市等创建,发挥政府资金在美丽四川建设中的引领和激励作用。网络公开信息显示,全国不少省份及地方设有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如安徽省还出台了《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意见》。
四川可以开展不同类型的“美丽细胞”创建,针对乡村特点和特色元素,如绿色食材、特产果木、水资源等,又或者是乡村中更小的单元,如山水林田、老宅集中点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有特色的“美丽细胞”创建,突出和美乡村的各美其美。(川观智库研究员 李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