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须处理好四对关系
我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兼顾、多措并举,特别要处理好四对关系。
用能增长与清洁替代的关系。2021年,四川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080元、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7.8%,仍然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能源需求仍将保持较快增长;四川省人均生活能源消费量、人均用电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随着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用能需求仍有较大增长空间。历史经验表明,能源清洁替代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技术条件下,光照等新能源还是“靠天吃饭”,清洁能源从补充能源向主体能源转变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必须深刻认识和处理好能源需求增长与清洁替代的关系,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能源的清洁替代。
全局目标与区域差异的关系。四川省清洁能源资源分布与能源需求在空间上不一致,全省水能资源的三分之二集中分布于川西南山地的大渡河、金沙江、雅砻江,太阳能资源主要分布于川西高原,而全省人口和产业主要集中于清洁能源资源匮乏的成都平原地区,清洁能源生产地与消费地在空间上存在错位。全省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极不均衡、产业结构存在较大差异,资源禀赋、发展阶段、产业结构的差异都决定了不同区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阶段目标、推进路径的个性化。因此,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全局目标需要省级层面统筹,实行区域差异化目标和战略,既要因地制宜,又要形成合力。
化石能源与清洁能源的关系。做优做强清洁能源产业,尤其是新能源产业,是四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大举措,也是在绿色低碳经济中抢占产业竞争制高点、增强全省产业竞争力的关键领域。2020年,四川省清洁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超过传统化石能源,达到54.5%,但是,传统化石能源产业仍然不可偏废。从目前能源系统的技术特征来看,煤炭、天然气等化石能源,仍然是新能源接入电力系统的稳定器,更是保障能源安全的压舱石。四川省既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将我省清洁能源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又要重视传统化石能源产业的转型升级,促进传统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新能源生产与消费的关系。新能源消纳是长期制约我国新能源发展的难题,我国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占比接近四分之一,但发电量占比不足十分之一,受储能技术、电力系统能力、电力管理体制等因素影响,弃风、弃光与电力不足现象并存、丰枯矛盾突出。我省在加快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生产基地布局的同时,一定要同步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必须着力提升储能能力,建立鼓励新能源消费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形成更加有利于新能源发展的绿色能源消费结构。
在处理好以上几对关系的基础上,还需要多管齐下、精准施策,确保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目标如期实现。
坚持清洁替代与清洁利用并重。要优先发展新能源产业,以风能和太阳能发电为重点,推进凉山州风电基地和“三州一市”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开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多种新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积极发展氢能产业。清洁能源替代必须建立在能源供给安全可靠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提高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水平,推动传统化石能源与新能源优化组合。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在金沙江上下游、雅砻江、大渡河中上游等水能、风能、太阳能资源集中分布的区域,大力推进水风光多能互补一体化发展,建设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在盆周山区推进分布式风电开发,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试点,拓展光伏分布式应用场景,实现新能源“就近开发、本地消纳”。
坚持科技赋能与改革创新并行。应围绕页岩气、光伏、清洁能源装备、动力电池、氢能等关键领域,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确保关键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推动数字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提升能源系统运行和资源配置效率。同时,要着力破除制约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新增电力装机发展机制,加快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坚持支撑产业与应用产业并立。以成(都)乐(山)眉(山)为重点大力发展晶硅光伏产业,依托成(都)德(阳)高端能源装备产业集群持续做强能源装备产业,以抽水蓄能为重点、电化学储能、飞轮储能、光热储能、氢储能等方式为补充构建多元协同储能体系。清洁能源应用产业是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的关键,四川应发挥清洁能源资源富集优势,实现清洁能源就地转化和价值放大,依托锂矿资源做强锂电材料和动力电池产业,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提档升级,以“东数西算”工程引领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在钒钛、钢铁、稀土、石墨、玄武岩等资源开发利用中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吴振明 作者系四川省社科院区域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