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乡村振兴凝聚强大社会力量
日前,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四川省“十四五”时期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十四五”期间,实施五大行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自2021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将社会组织视作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参与者后,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也明确要求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我省《方案》的出台是对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也是应对乡村振兴新局势的必然要求。
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凝聚各方面的力量。除了农民、政府和市场,社会组织同样是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有生力量。社会组织的成员来自社会各界,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在乡村五个振兴中发挥各自作用,具有强大的动员乃至感召能力,既能潜移默化让更多人关注乡村、参与乡村建设,也能在润物无声中提升村民对乡村的认同感、对参与建设家乡的期待和能力。随着去年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乡村振兴进入新阶段,不同于脱贫攻坚战时期的打好基础设施等“硬”任务,新的阶段一方面需要更多可持续力量,一方面也要解决更多思想上、文化上、市场活力上等的“软”问题,这正是社会组织可以充分发力的时候。
四川拥有社会组织参与乡村建设的基因:百年前的乡村建设先驱晏阳初出生在四川巴中,另一先驱卢作孚也出生在当时的四川合川,他们在不同地方做的乡村建设实验,都动员了广大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曾一度发生“博士下乡”潮,也都改变了当地面貌、为世界乡村建设提供经验。如今,我们依然可以见到社会组织在乡村的身影。这些先进社会组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乡村振兴、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了行业力量。比如,细观已经“出圈”的明星村,蒲江县甘溪镇明月村汇聚了大量陶艺家,崇州道明竹艺村引进新村民推广当地竹编文化……它们的发展振兴处处有社会力量的印记。
成功经验很丰富,但也要看到,当下社会组织的力量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依然不足。从数量上看,截至2021年,四川共有社会组织45568个,而村委会有26092个,即使全部社会组织都扎根于乡村,村均拥有社会组织也仅有约1.75个;从质量上看,社会组织参与度还不够深入,四川省社会组织网公布的项目总数偏少且多为城市社区项目。因此,各级政府必须出台更多支持落地的政策,为社会组织牵线搭桥,真正做好引导工作,在制度上激励、在形式上创新,凝聚更多力量。
提升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数量,就要完善激励政策。例如,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等,推动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探索类似“时间银行”等兑换奖励模式。提升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质量,一方面畅通渠道,创新基层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让培训交流、典型示范、项目指导更健全,既准确对接村民需求,也更快提高基层组织能力;另一方面也要设置负面清单,强化监督,让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量质齐升。
人兴则乡村兴,人旺则乡村旺。社会各界的人才汇聚到乡村、凝聚到乡村,人尽其才,引领带动,乡村建设便如火如荼,乡村振兴就指日可待。(评论员 刘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