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解读把就业扶贫作为战略性举措加以推进
充分认识就业扶贫脱贫的重大意义
就业扶贫不仅是经济问题、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老百姓有稳定的就业,才会有稳定的收入。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就业形势十分严峻,贫困群众就业与其他人相比,更是困难重重。解决好贫困群众就业,推进就业扶贫,必须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着对贫困群众的浓厚感情来落实。党委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体现在精准扶贫规划中要将就业扶贫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强力推动建卡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的至少实现1人稳定就业;体现在整合各方资源,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就业扶贫,不断拓展“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的扶贫路径;体现在能否把扎实有效推进就业扶贫,作为检验帮扶一线干部工作作风是否逗硬的一项重要内容。
就业扶贫是贫困群众树立以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信心的重要途径。贫困地区大多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主导产业缺乏。一些贫困群众穷惯了、苦惯了、熬惯了,因穷困而麻木,甚至少部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面对贫困消极等待,寄希望于外界救济。扶贫先扶志,扶志除了强有力的思想发动外,就是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能就业,使他们在劳动中提高技能、增加收入,在工作中体现价值、增强自尊。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为贫困群众就业提供有力的指导和服务。要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发展地域性特色产业,在政府投资性项目中吸纳贫困人口投劳,创造公益性岗位,使贫困人口通过劳动获得收入,同时也获得创造美好生活的自尊和自信。
落实就业扶贫是推进精准扶贫各项政策的重要环节。贫困的发生,有各种不同的原因,精准扶贫各项政策的制定,就是根据发生贫困原因,因地、因人施策。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首要的是激发他们摆脱贫困的内生动力,使他们从“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通过政策扶持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群则需要国家的托底政策,使他们过上温饱有余的生活。因病、因残而致贫返贫的,在贫困人口中占40%左右,这部分人,则应通过大病统筹、医保政策,减轻他们的负担。在政策制定上要明确帮扶与救助的不同群体,在政策实施中更要落地、落实、落细,把帮扶与救助群体区分清楚。扶贫一线干部,特别是乡、村基层干部要做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才能使精准扶贫落实到位。
打好就业扶贫的“组合拳”
以政策为引领。劳动力市场是要素市场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遵循市场规律,以效率为先,而就业扶贫是以民生为本的社会建设,着眼于社会公平。要使二者相互促进,就必须以强有力的政策为杠杆,使公平与效率有机统一。政府制定和实施就业扶贫政策,要统筹规划,既要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增强活力,又要使贫困群众能享受政策红利,获得工作岗位。如广元实施的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激励政策,对吸纳2名以上贫困家庭劳动者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创业主体,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最高10万元的吸纳就业奖励;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者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按城镇困难就业人员标准,给予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
以培训强素质。“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贫困人口发生贫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文化程度低、劳动技能差、缺少谋生手段。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开展技能培训是就业扶贫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必须一以贯之去落实。要围绕产业发展“量身培训”。全面摸排掌握用工需求和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意愿,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要把握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培训”。根据国际国内市场用工需求,订单式开展急需紧俏工种培训等服务技能培训,实现市场有需求、部门有订单、贫困劳动力有技能;要突出乡土人才“结对培养”。大力培育农村“五匠”等乡土人才,将有意愿学习手艺的贫困劳动者,与政府聘请的艺人师傅结对,开展传帮带,学通一门手艺,增加一笔收入;要鼓励创业技能培训。对参加创业培训的贫困劳动者给予创业培训补贴;要开发政府公益性岗位。通过开发保洁保绿、治安巡逻、森林防火、应急监测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农村贫困家庭劳动者。
以创业带就业。就业本质上还是一个发展问题,有产业才会有就业,发展产业,才能最终解决贫困人口的就业问题。对欠发达地区来说,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是首要选择。在就业扶贫中,广元立足于以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开发产业领域就业岗位,培育家庭农场、渔场、农家乐、民宿酒店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引导经济效益好、吸纳能力强的本地企业作为就业扶贫基地,对接贫困劳动力,精准转移建卡贫困人员就业。回引在外成功人士创办返乡创业园,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仅苍溪县黄猫乡就回引12人,投资1亿元,带动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430人,促进2300名贫困人口人均增收900余元。
以维权为保障。劳务纠纷是社会矛盾易发、多发领域。贫困人口本身就是弱势群体,劳动权利易受侵犯,劳动报酬也存在不能兑现的情况。对此现象,各级政府一定不能缺位。要全面压实各级政府维护贫困人口就业合法权益责任,加强稳定就业帮扶联系,实行工资兑付预警,适时跟踪掌握贫困群众上岗、报酬支付、稳定增收等情况。要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通过岗前维权培训、发放维权明白卡、定期上门服务等措施,让贫困群众知晓权利保障、工资支付、法律援助等方面内容,提高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要联动维权,对在外地就业的,依托政府驻外办事机构、驻外法律援助站和农民工工作站,优先解决贫困就业人口的实际困难,共同维护贫困群众合法权益;对在本地就业的,统筹多方力量,建立贫困劳动力报酬直付制度,实行“保姆式”服务,实现劳有所得、稳步脱贫。 (王菲 作者系广元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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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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