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解读二

  • 2020年04月15日 08时58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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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2020年4月1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四川省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的通知。

    今年我省的政务公开工作将如何开展?与以往相比,新鲜出炉的《工作安排》有何亮点和不同?

    重点突出!从“工作要点”转向“重点工作安排”

    与以往不同的是,过去几年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每年都印发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全省的政务公开工作指明方向。而今年,“工作要点”却变成了“重点工作安排”,这一措辞的转变也体现了近年来我省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的持续进步,在积累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正进一步走向深化、细化。

    具体来看,《工作安排》主要明确了6项重点工作。分别围绕《条例》贯彻执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主动公开范围、解读回应质效、平台载体建设管理、支撑保障六个方面提出要求,并分别对该范围内具体的工作事项、工作目标进行了明确,从而也为各级各部门的执行厘清了思路和方向。

    主动公开范围扩大!增加“新冠肺炎疫情信息”等内容

    此外,今年的《工作安排》还有一个很大的亮点,即增加了“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等内容,围绕人民关切的重要事项进一步扩大了主动公开的范围。

    《工作安排》明确: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及时公布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信息以及医疗救治情况,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同时,《工作安排》要求,围绕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及时发布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权威信息,澄清事实真相。

    此外,除了增设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信息公开,今年《工作安排》还就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进行了细化要求。明确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对象、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在开展执法活动时,除特殊情况外,全程公示执法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明确责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值得注意的是,《工作安排》为每一项重点工作都明确了责任单位,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单位)根据相关责任划分负责。

    比如,谁来回应社会关切?《工作安排》明确,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回应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突发敏感舆情应急处置和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沟通机制,协同做好回应工作。这项重点工作的责任单位为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单位)。

    又如,谁来进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根据《工作安排》,这一项重点工作的责任单位为省政府办公厅、司法厅以及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单位)。

    明确重点时间节点:2020年9月30日

    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这一重点工作中,《工作安排》明确了今年的一个重要时间节点:9月30日。

    根据《工作安排》,我省将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清单化,指导基层政府(包括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照国家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在2020年9月30日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同时,我省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依托各级行政机关网站已有“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栏目,在2020年9月30日前建成统一名称、统一格式、规范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明确9项政务公开省级地方标准开始推广执行

    2019年12月30日,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编写的9项政务公开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对外发布,这也是国内首个省级政务公开系列地方标准,标准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今年的《工作安排》中,这套结合四川实际总结、提炼而出的地方标准也将被积极推行,将有助于提高我省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有了这套完整的《标准》作为执行参照,各级各部门可进一步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指南和年报编制、绩效考核、社会评价等工作机制,从而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明确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基层工作人员十分关心的考核问题本次也得到了明确。

    为了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在全省顺利推进,《工作安排》要求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按照国家要求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贯彻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省政府办公厅将适时组织开展落实情况抽查和评估。(记者 张药滟)

    责任编辑: 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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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解读二

  • 2020年04月15日 08时58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2020年4月1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四川省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的通知。

    今年我省的政务公开工作将如何开展?与以往相比,新鲜出炉的《工作安排》有何亮点和不同?

    重点突出!从“工作要点”转向“重点工作安排”

    与以往不同的是,过去几年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每年都印发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全省的政务公开工作指明方向。而今年,“工作要点”却变成了“重点工作安排”,这一措辞的转变也体现了近年来我省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的持续进步,在积累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正进一步走向深化、细化。

    具体来看,《工作安排》主要明确了6项重点工作。分别围绕《条例》贯彻执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主动公开范围、解读回应质效、平台载体建设管理、支撑保障六个方面提出要求,并分别对该范围内具体的工作事项、工作目标进行了明确,从而也为各级各部门的执行厘清了思路和方向。

    主动公开范围扩大!增加“新冠肺炎疫情信息”等内容

    此外,今年的《工作安排》还有一个很大的亮点,即增加了“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等内容,围绕人民关切的重要事项进一步扩大了主动公开的范围。

    《工作安排》明确: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及时公布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信息以及医疗救治情况,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同时,《工作安排》要求,围绕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及时发布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权威信息,澄清事实真相。

    此外,除了增设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信息公开,今年《工作安排》还就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进行了细化要求。明确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对象、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在开展执法活动时,除特殊情况外,全程公示执法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明确责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值得注意的是,《工作安排》为每一项重点工作都明确了责任单位,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单位)根据相关责任划分负责。

    比如,谁来回应社会关切?《工作安排》明确,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回应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突发敏感舆情应急处置和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沟通机制,协同做好回应工作。这项重点工作的责任单位为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单位)。

    又如,谁来进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根据《工作安排》,这一项重点工作的责任单位为省政府办公厅、司法厅以及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单位)。

    明确重点时间节点:2020年9月30日

    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这一重点工作中,《工作安排》明确了今年的一个重要时间节点:9月30日。

    根据《工作安排》,我省将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清单化,指导基层政府(包括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照国家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在2020年9月30日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同时,我省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依托各级行政机关网站已有“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栏目,在2020年9月30日前建成统一名称、统一格式、规范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明确9项政务公开省级地方标准开始推广执行

    2019年12月30日,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编写的9项政务公开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对外发布,这也是国内首个省级政务公开系列地方标准,标准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今年的《工作安排》中,这套结合四川实际总结、提炼而出的地方标准也将被积极推行,将有助于提高我省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有了这套完整的《标准》作为执行参照,各级各部门可进一步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指南和年报编制、绩效考核、社会评价等工作机制,从而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明确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基层工作人员十分关心的考核问题本次也得到了明确。

    为了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在全省顺利推进,《工作安排》要求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按照国家要求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贯彻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省政府办公厅将适时组织开展落实情况抽查和评估。(记者 张药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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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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