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一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20条举措,以推动该省融资担保行业减量提质、合规经营、做强做优,更好发挥融资担保公司尤其是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作用,缓解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川计划,到2023年,培育一批实力较强、经营规范的融资担保公司,形成数量适中、协同高效、稳健运行的融资担保体系;在继续增强行业重要性机构资本实力的同时,其他机构平均注册资本达到3亿元以上;小微企业和“三农”在保余额占全省融资担保余额比重达到60%以上。
具体来看,四川将适时对省级再担保公司增资扩股,增强资本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增资、并购重组等方式有序整合市县融资担保公司,推动融资担保行业减少数量、提高质量、增强担保能力。
四川还将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与省级再担保公司达成的合作框架下,对合作的融资担保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风险分担、不收取保证金、提高放大倍数、控制贷款利率等优惠。
四川要求,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聚焦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以及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优先为贷款信用记录和有效抵质押品不足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提供担保增信。
同时,要主动剥离政府债券发行和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担保业务,严格控制闲置资金运作规模和风险,不向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逐步压缩大中型企业担保业务规模,确保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占比达到80%以上。(记者 胡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