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 》解读三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
日前,四川在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的基础上,形成了《四川省省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新版《清单》中审批事项项目包含99个大项,148个子项,涉及交通、教育、卫生、文旅等多个部门。
据悉,为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与审批部门存在利益关联等突出问题,今年6月,省政府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其中配套的《四川省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管理,按照“省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全面清理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清理规范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构、审批部门、服务时限等内容。
具体清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