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的通知》解读一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7月9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明确了省政府2019年立法项目,包括22件制定项目、75件调研论证项目。立法计划中特别突出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重点领域行政立法。
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8次主任会议,确认《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等法律案将提请审议,意味着这项备受关注的立法项目已完成起草和公开征集意见工作,即将进入审议环节。省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立法对古树名木予以更加严格规范的保护,旨在合理利用古树名木资源,传承历史文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也将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省政府计划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四川省军民融合促进条例(草案)》《四川省通用航空条例(草案)》《四川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草案)》,修正《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经审议通过后,《四川省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条例》将成为该领域我省首个专门性法律文件。
围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省政府计划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草案)》《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制定《四川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解释,《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出台以后将进一步细化国家相关规定,解决目前工伤认定中的权限、程序、标准以及职业病工伤人员权益保障等问题,从而更好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记者 吴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