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解读二

  • 2019年03月06日 15时03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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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川西北地区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是我省森林资源特别是天然林资源的集中分布区,也是生态脆弱区,日前,四川出台《关于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降低森林资源消耗,保护川西北地区森林资源。

    《意见》将从研究川西北地区农房建设技术,创新川西北地区农房规划设计,推进川西北地区新型建材建房试点,挖掘新型能源利用潜能,研究建立能源替代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参与等六个重点工作来推进工作。

    对于川西北地区农房建设,《意见》提出,利用现代工艺和材料,加强农房技术研究,并尊重当地居民风俗习惯,结合取暖、防震等需求,优化设计方案。

    同时,将制定民生用电优惠政策和措施。留存电量、输配电价政策优先向民生用电、能源替代倾斜。出台新型能源利用补贴政策。

    《意见》强调,要严格林木采伐利用政策,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大对私砍滥伐林木和乱收滥购、偷拉盗运、非法收购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各地要对已出台的支持采伐天然林的相关政策进行清理,停止执行并按程序予以废止。

    此外,将完善支持政策,支持以竹代木、以钢代木、以土代木、以电代木等技术攻关和项目建设,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下,在环保、金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支持。 (记者 李倩)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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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解读二

  • 2019年03月06日 15时03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川西北地区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是我省森林资源特别是天然林资源的集中分布区,也是生态脆弱区,日前,四川出台《关于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降低森林资源消耗,保护川西北地区森林资源。

    《意见》将从研究川西北地区农房建设技术,创新川西北地区农房规划设计,推进川西北地区新型建材建房试点,挖掘新型能源利用潜能,研究建立能源替代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参与等六个重点工作来推进工作。

    对于川西北地区农房建设,《意见》提出,利用现代工艺和材料,加强农房技术研究,并尊重当地居民风俗习惯,结合取暖、防震等需求,优化设计方案。

    同时,将制定民生用电优惠政策和措施。留存电量、输配电价政策优先向民生用电、能源替代倾斜。出台新型能源利用补贴政策。

    《意见》强调,要严格林木采伐利用政策,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大对私砍滥伐林木和乱收滥购、偷拉盗运、非法收购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各地要对已出台的支持采伐天然林的相关政策进行清理,停止执行并按程序予以废止。

    此外,将完善支持政策,支持以竹代木、以钢代木、以土代木、以电代木等技术攻关和项目建设,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下,在环保、金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支持。 (记者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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