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二

  • 2018年09月25日 17时03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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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如今,在中国的每一个省,几乎都有邵逸夫、田家炳的名字命名的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及其它机构,越来越多的明星也心系公益教育事业,如古天乐已捐资援建100所希望小学……这些社会中的温暖力量,用行动诠释“达则兼济天下”的立世信条,正推动我国的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未来,更多的民间力量将投身教育领域。9月21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获悉,《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即将全文向社会公布,四川将出台系列措施,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积极性,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中明确,四川将放宽办学准入条件,只要是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进入以及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安全的领域,政府不得限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重新梳理民办学校准入条件和程序,制定准入负面清单,列出禁止和限制的办学行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

      同时,将建立差别化政策体系。《意见》中提到,四川将建立和完善制度政策,在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人才支持等方面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扶持。

      在资金方面,将拓宽办学筹资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举办学校或者投入项目建设。如,创新教育投融资机制,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扩大办学资金来源;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发适合民办学校特点的金融产品,探索办理民办学校未来经营收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支持营利性民办学校积极创造条件通过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等债务融资工具多渠道筹集资金等。

      同时,还将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学,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教育培训、教育服务等领域。 (见习记者 杨金祝)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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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二

  • 2018年09月25日 17时03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如今,在中国的每一个省,几乎都有邵逸夫、田家炳的名字命名的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及其它机构,越来越多的明星也心系公益教育事业,如古天乐已捐资援建100所希望小学……这些社会中的温暖力量,用行动诠释“达则兼济天下”的立世信条,正推动我国的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未来,更多的民间力量将投身教育领域。9月21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获悉,《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即将全文向社会公布,四川将出台系列措施,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积极性,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中明确,四川将放宽办学准入条件,只要是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进入以及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安全的领域,政府不得限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重新梳理民办学校准入条件和程序,制定准入负面清单,列出禁止和限制的办学行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

      同时,将建立差别化政策体系。《意见》中提到,四川将建立和完善制度政策,在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人才支持等方面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扶持。

      在资金方面,将拓宽办学筹资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举办学校或者投入项目建设。如,创新教育投融资机制,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扩大办学资金来源;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发适合民办学校特点的金融产品,探索办理民办学校未来经营收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支持营利性民办学校积极创造条件通过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等债务融资工具多渠道筹集资金等。

      同时,还将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学,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教育培训、教育服务等领域。 (见习记者 杨金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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