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解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今年我省的一项重要任务,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成都花源镇、安德镇、濛阳镇等32个镇为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动镇政府工作重心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把基层一线迫切需要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权力下放试点镇。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投诉渠道,加强对经济发达镇承接管理权限的监督规范,规范权力的运行。
未来,经济发达镇在组织构架上将做到简约精干。试点镇可在规定的机构限额内自主设立、调整、撤销党政机关综合办事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用人用编制度更加灵活务实,率先实施“岗编适度分离”制度,让部分县级部门、事业单位的干部人才下沉到基层一线工作。
同时,经济发达镇还将创新服务机制,建立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高服务管理效能。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和完善符合试点镇特点、城乡衔接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目前,四川省按照中央明确的标准,结合本省实际,确定成都花源镇、安德镇、濛阳镇,攀枝花格里坪镇,自贡成佳镇、长山镇,泸州九支镇,德阳孝泉镇、小汉镇、金山镇,绵阳芦溪镇、秀水镇、武都镇,广元普安镇,遂宁回马镇,宜宾观音镇、李庄镇,内江连界镇,乐山符溪镇,南充金城镇、多扶镇,达州庙坝镇、南坝镇、三汇镇,广安罗渡镇,巴中白衣镇,雅安九襄镇,眉山富加镇,资阳童家镇,阿坝漳扎镇,甘孜姑咱镇,凉山州安宁镇等32个镇为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
四川省将在巩固新津花源镇、大竹庙坝镇两个全国首批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继续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构建符合基层政权定位、适应城镇化发展需求、推动乡村振兴、简约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 (记者 彭宛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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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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