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审批便民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解读二
在自贸试验区、包括高新区和经开区在内的省级以上开发区——
●“一枚印章管审批”在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限额内调整组建行政审批局,集中承担划转和授权事项
●“一支队伍管执法”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调整组建综合执法机构
●“一个平台优服务”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大力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加快推进网上审批服务管理等的规范
我省将在自贸试验区、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内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60余个审批便民示范区。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建设审批便民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启动实施审批便民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要求,通过加快构建简约高效的审批便民管理体制,将开发区建设成审批时间最短、办事成本最低、服务管理最优、营商环境最佳的审批便民示范区。
“一枚印章管审批”。根据《实施意见》,在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限额内调整组建行政审批局,集中承担划转和授权事项。将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教育、自然资源、商务等部门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形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格局。随后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在自贸试验区、国家级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对99项事项实行分类管理,扎实推进“照后减证”。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将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支队伍管执法”。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调整组建综合执法机构。深化以市场监管领域为重点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突出在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创新监管手段,建立区域内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在示范区建设中,通过改革探索,建立一整套有利投资的相关机制,建立共性前置事项统一评估机制、“区域能评”“区域环评”机制、施工图多图联审机制、统一的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机制等“四大机制”。
“一个平台优服务”。推进线上线下审批服务。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大力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加快推进网上审批服务管理、审批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的规范;改进审批服务方式。实行投资建设项目“全程代办”制度,开展企业投资项目“预审代办”试点,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首席服务官和数字化审图、告知承诺、邮政或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此外,在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环节推行“一站式”窗口服务,并联办理。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入驻政务服务大厅,为建设单位提供便利。(记者 陈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