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解读五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返乡下乡领办(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支持返乡下乡创业企业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按规定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30万元经费补助。”
“实施引才回乡工程,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乡情乡愁吸引企业家、专家学者、技能人才等回乡服务。”
11月20日,记者获悉,为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关于印发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将全文向社会公布。接下来,四川将发出一些列“政策红包”,提供便捷、实惠的创业条件,将吸引一大批专业人才返乡创业。
据悉,长期以来,不少优秀大学生、企业家、退业军人希望回川兴业、反哺家乡,却因不了解家乡的创业政策、环境,无法融入到家乡的建设中去。记者注意到,此次《通知》中提到的政策福利涵盖创业中的多个环节,创业者可按需寻找专属的“政策红包”。
具体有哪些政策福利呢?《通知》中提到,鼓励建立返乡下乡创业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并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场地租金和网络使用费等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开展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以及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贷款也有支持。如,返乡下乡创业者符合贷款条件的,按不超过10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通知》中明确,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返乡下乡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具体标准为: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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