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通知》解读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通知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通知》,要求要及时解决两类学校在规划布局、经费投入、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通知》提出要优化布局规划,县级人民政府要统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学校建设,统筹县域教育资源,优化城乡学校布局,合理设置两类学校。
同时,要改善办学条件,对于小规模学校,原则上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7.85平方米;生均图书册数不低于25册;每名学科教师配备1台计算机;功能室和教学仪器设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对于寄宿制学校,原则上生均学生宿舍建筑面积不低于小学5平方米、初中5.5平方米,食堂(伙房)生均建筑面积1—1.2平方米;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有开水供应和淋浴设施;有开展团队活动必需的场地与条件。确保到2020年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基本办学标准。
为加强师资建设,《通知》要求,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教师配备、岗位设置管理。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
两类学校办学条件相较于城镇学校要“薄弱”一些,《通知》提出,要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探索建立省内优质学校与两类学校的资源帮扶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在区域内或跨区域开设“同步课堂”,保障两类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课程。 (记者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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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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