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通知》解读一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通知
推进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四川又有新动作。日前,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修订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通知》,修订后的新方案在目标任务、建设任务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
项目和投资方面,方案提出,全省计划实施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项目共计1837个、增加229个,计划总投资866.23亿元、增加216.9亿元。
目标任务方面,修订后的新方案提出,到2019年底,污水处理率城市达到95%,县城达到85%,建制镇达到50%以上,地级以及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到2019年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成都市达100%,设市城市达到95%,县城达到85%以上,镇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三州达到70%)。
主要建设任务上,修订后的新方案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方面,对城市污水厂处理能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新建等均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方面,也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城乡垃圾收集转运能力、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全省垃圾信息化监管系统平台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治理模式上,修订后的新方案要求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有条件的地级市继续全面推广“全域统筹规划、市州统一打包、投建运营一体、收集处理一体、政府购买服务”治理模式,大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和运营。 (记者 罗之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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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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