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解读三

  • 2018年11月01日 16时21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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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




      整合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资源,通过“专业+产业”“教学+研发”“培养+就业”等,确保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各个环节有机衔接

      支持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

      鼓励有条件的普通中学开设职业类选修课程,支持职业学校和公共实训基地的实习车间、实训工厂向中小学生开放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我省将全面推进校企协同育人,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发展,力争到2020年,在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化工、核工业等领域,培育和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广泛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产教联盟。通过10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基本实现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推行,需求导向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

      创新职业教育与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是《实施意见》的亮点。《实施意见》提出,整合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资源,通过“专业+产业”“教学+研发”“培养+就业”等,确保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各个环节有机衔接。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职业院校为支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动力的产教融合对接合作机制。搭建产教融合信息平台,定期发布产业发展趋势、人力资源供求等信息,引导职业教育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紧密对接。

      企业,是产教融合的主体。《实施意见》提出,支持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稳步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设备、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支持企业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参与公办职业学校办学。鼓励骨干企业联合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组建产教联盟,建立校企互派工作人员机制。推动职业学校把实习实训基地建在企业、企业把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建在学校,探索引校进厂、引厂进校、前店后校等校企一体化合作形式。督促企业落实职工培训制度,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确保教育培训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

      为加强产教融合人才培育,《实施意见》提出,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鼓励有条件的普通中学开设职业类选修课程,支持职业学校和公共实训基地的实习车间、实训工厂向中小学生开放。深化全日制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健全职业学校内部教育质量保证体系,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厂即入校、校企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探索高等学校和行业企业课程学分转换互认,允许和鼓励高等学校向行业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购买创新创业、前沿技术课程和教学服务。(记者 江芸涵)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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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解读三

  • 2018年11月01日 16时21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




      整合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资源,通过“专业+产业”“教学+研发”“培养+就业”等,确保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各个环节有机衔接

      支持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

      鼓励有条件的普通中学开设职业类选修课程,支持职业学校和公共实训基地的实习车间、实训工厂向中小学生开放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我省将全面推进校企协同育人,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发展,力争到2020年,在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化工、核工业等领域,培育和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广泛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产教联盟。通过10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基本实现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推行,需求导向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

      创新职业教育与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是《实施意见》的亮点。《实施意见》提出,整合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资源,通过“专业+产业”“教学+研发”“培养+就业”等,确保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各个环节有机衔接。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职业院校为支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动力的产教融合对接合作机制。搭建产教融合信息平台,定期发布产业发展趋势、人力资源供求等信息,引导职业教育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紧密对接。

      企业,是产教融合的主体。《实施意见》提出,支持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稳步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设备、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支持企业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参与公办职业学校办学。鼓励骨干企业联合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组建产教联盟,建立校企互派工作人员机制。推动职业学校把实习实训基地建在企业、企业把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建在学校,探索引校进厂、引厂进校、前店后校等校企一体化合作形式。督促企业落实职工培训制度,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确保教育培训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

      为加强产教融合人才培育,《实施意见》提出,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鼓励有条件的普通中学开设职业类选修课程,支持职业学校和公共实训基地的实习车间、实训工厂向中小学生开放。深化全日制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健全职业学校内部教育质量保证体系,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厂即入校、校企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探索高等学校和行业企业课程学分转换互认,允许和鼓励高等学校向行业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购买创新创业、前沿技术课程和教学服务。(记者 江芸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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