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的通知》解读四

  • 2018年01月28日 09时35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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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的通知


      为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构建四川省绿色金融体系,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核一带多点 2020年全省绿色企业累计实现千亿融资

      《规划》明确提出,打造以高新产业聚集的成都、德阳、绵阳为绿色金融核心区,以绿色资源丰富的广元、巴中、阿坝、甘孜、凉山为绿色金融带,以产业转型升级任务重的攀枝花、自贡、乐山等为绿色金融点的“一核一带多点”为空间格局,逐步建立多元化、广覆盖的四川省绿色金融创新体系和绿色金融市场体系。

      根据《规划》所制定的目标,到2020年,绿色信贷占比达到15%,全省绿色企业累计实现债券融资1000亿元、股权融资500亿元。全省绿色A股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累计达到1000家。

      多管齐下 八项举措引导企业绿色发展

      《规划》针对绿色金融的长效发展提出八项任务和措施明确,要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推动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积极发展绿色保险、丰富环境权益融资工具、推进市(州)绿色金融发展、推动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完善绿色金融发展配套机制等。

      《规划》明确,鼓励各地政府整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积极推动证券经营机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等对接绿色发展基金,支持地方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绿色产业发展。

      铁腕治污 建立环境污染事故预付赔款制度

      针对民众关心的环境污染问题,《规划》做出严格规定。在贷款准入环节,《规划》明确,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限制高污染、高耗能等产业行业发展。

      同时,《规划》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办法,重点选择环境风险高、环境污染事件较为集中的领域或相关企业纳入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范围,将保险费高低与企业环境风险管理水平挂钩,奖优罚劣,借助市场价格杠杆,抑制高污染行业扩张,倒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

      对于已经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规划》规定,建立“绿色理赔”通道,加强理赔工作管理,规范、高效、优质地开展理赔工作,对案情复杂或损失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建立预付赔款制度。

      此外,对违反相关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法律法规、对利益相关者造成重大损失的企业,依法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记者 李倩 实习记者 张诗萌)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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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的通知》解读四

  • 2018年01月28日 09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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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的通知


      为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构建四川省绿色金融体系,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核一带多点 2020年全省绿色企业累计实现千亿融资

      《规划》明确提出,打造以高新产业聚集的成都、德阳、绵阳为绿色金融核心区,以绿色资源丰富的广元、巴中、阿坝、甘孜、凉山为绿色金融带,以产业转型升级任务重的攀枝花、自贡、乐山等为绿色金融点的“一核一带多点”为空间格局,逐步建立多元化、广覆盖的四川省绿色金融创新体系和绿色金融市场体系。

      根据《规划》所制定的目标,到2020年,绿色信贷占比达到15%,全省绿色企业累计实现债券融资1000亿元、股权融资500亿元。全省绿色A股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累计达到1000家。

      多管齐下 八项举措引导企业绿色发展

      《规划》针对绿色金融的长效发展提出八项任务和措施明确,要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推动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积极发展绿色保险、丰富环境权益融资工具、推进市(州)绿色金融发展、推动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完善绿色金融发展配套机制等。

      《规划》明确,鼓励各地政府整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积极推动证券经营机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等对接绿色发展基金,支持地方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绿色产业发展。

      铁腕治污 建立环境污染事故预付赔款制度

      针对民众关心的环境污染问题,《规划》做出严格规定。在贷款准入环节,《规划》明确,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限制高污染、高耗能等产业行业发展。

      同时,《规划》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办法,重点选择环境风险高、环境污染事件较为集中的领域或相关企业纳入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范围,将保险费高低与企业环境风险管理水平挂钩,奖优罚劣,借助市场价格杠杆,抑制高污染行业扩张,倒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

      对于已经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规划》规定,建立“绿色理赔”通道,加强理赔工作管理,规范、高效、优质地开展理赔工作,对案情复杂或损失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建立预付赔款制度。

      此外,对违反相关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法律法规、对利益相关者造成重大损失的企业,依法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记者 李倩 实习记者 张诗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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