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解读一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
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对于缓解企业困难、提升企业活力、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近日,省政府印发《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力争到2020年,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经济效益处于西部先进水平。
为企业“减负” 这些费用有优待
为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细则》从实际出发,在诸多费用方面提出优惠政策。
--税费优惠。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和首台(套)政策,做好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认定,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对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有浮动幅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标准下限执行。对新办工业企业、小微企业实行事权范围内“零收费”政策。
--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从2016年5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阶段性降低至19%;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4%。以上两项社保费率降低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缓解困难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压力。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经申请批准,可阶段性适当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为企业“指路” 这些措施来“撑腰”
不仅在费用给予优待,为确保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能落地,《细则》还在各方面进行引导并加以支持。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探索互联网金融、“股权投资+银行贷款”“园保贷”“天府知来贷”等新型融资方式,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保理、融资租赁、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保证金质押、存单和仓单质押、经济林木(果)权质押等金融业务试点,推广“银税互动”“双基联动”“网格服务”等新型服务模式。
--加快四川银行、国宝人寿等地方法人机构的筹建进程,四川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重组进程和四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进程。
--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引导商业银行改善金融服务,提高企业在跨境贸易中使用本币结算的比例,降低汇兑成本和汇率波动影响。
--按照国家部署,加快电力、电信、石油、天然气、交通、市政公用等垄断行业改革,放开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环节。按照国家部署,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和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理顺居民用气价格,推进油气市场化交易,建立健全市场化交易机制。
--对兼并重组企业,进一步扩大并购贷款规模,合理确定并购贷款期限,通过组建银团贷款或联合授信等方式予以支持,防范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传导。
--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加快完善行业(部门)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信用记录,强化信用产品(服务)应用,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在投融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工作中对守信企业予以便利和支持。
--推进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期内可依法转让、转租或抵押。
--成立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跟踪督促落实。各市(州)政府作为本地区降成本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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