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解读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为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省政府批准,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这是6月21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的。
联席会议由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等23个部门
和单位组成,省工商局为牵头单位。主要职能包括贯彻落实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对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有利于促进发展的消费环境;整合消费维权社会资源,组织开展对消费侵权热点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密切各部门的协作配合;研究并推进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推动各领域(行业)建立消费维权机制;配合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消费事件;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等。 (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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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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