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解读一
为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建造方式变革创新,日前,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提出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成都、乐山、广安、眉山、西昌五个试点市加快发展,逐步在地级城市规划区内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适应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市场机制和发展环境。
意见明确,到2020年,要在全省的房屋、桥梁、水利、铁路、道路、综合管廊、隧道、市政工程等建设中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30%,装配率达到30%以上,其中五个试点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35%以上;新建住宅全装修达到50%。
2025年,全省范围推广应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筑品质全面提升,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成效明显,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企业。装配率达到50%以上的建筑,占新建建筑的40%;桥梁、铁路、道路、综合管廊、隧道、市政工程等建设中,除须现浇外全部采用预制装配式。新建住宅全装修达到70%。(记者 闫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