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解读一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四川启动盐业监管体制改革。俗话说,山珍海味离不开盐,可见盐对生活的重要性,那么事关生活要事的盐业监管具体怎么改呢?《四川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下称《方案》)里有答案。6月12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从省政府官方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方案》的通知将经过官方网站公开。
改革将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以坚持食盐专营制度为基础,总的要求是,建立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盐业行业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盐安全市场监管、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盐业监管新体系。
具体来说,按照以下方式调整职能:将原省盐务局承担的盐业行业管理职能,调整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原省盐务局承担的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调整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省盐业主管机构和监管执法机构由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调整为省、市、县分级管理。撤销各市(州)和县(市、区)盐政稽查处(所)。各市(州)和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为当地盐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盐业行业管理与食盐专营管理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当地的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执法。省盐业地质钻井大队交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管理。
保留四川省盐务管理局牌子,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挂牌,按程序报中央编办审批。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明确专门的工作机构,分别负责全省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管理职责,以及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各市(州)、县(市、区)比照省级层面做法。
《方案》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我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审批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职能移交、机构编制落实、人员分流方案制定等工作,实现政企分离。 (记者 李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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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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