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二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2017年4月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7〕27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重要的生态资源。当前,中医药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初步形成了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整体发展新格局,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明显提升。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健康服务业蓬勃发展,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迫切需要继承、发展、利用好中医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造福人类健康。2016年2月,《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战略发展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国发〔2016〕15号)发布,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的具体体现,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具体体现,是把中医药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具体体现。《规划纲要》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明确了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是新时期推进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规划纲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具体实施方案”。四川是中医药大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振兴发展,为进一步扶持和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服务人民群众健康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作用,全面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快速发展,实现我省从中医药大省向中医药强省转变,同时为加强规划引领、战略布局,结合我省实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提出了的新要求、新思路、新举措
《方案》的编制以问题为导向、目标为导向,针对我省中医药资源总量仍然不足,发展不平衡,中医药服务领域出现萎缩现象,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薄弱,发展规模和水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中医药高层次人才缺乏,继承不足、创新不够;中药产业集中度低,野生中药材资源破坏严重,部分中药材品质下降,影响中医药可持续发展;适应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法律政策体系有待健全;中医药走向世界面临制约和壁垒,国际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中医药管理体系和水平亟待提高,迫切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为此,《方案》提出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健康四川”建设等战略部署,充分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推进继承创新,提高中医药发展水平,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机制,加快中医药大省向中医药强省转变的进程,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拓展中医药服务新领域、新业态,发挥中医药特色服务作用,构建中医药全域全产业链发展格局,以精准的契合点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局,以医疗服务、健康服务和中药产业为主线,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四川”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方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战略性。《方案》与以往类似中医药发展规划相比,首次提出了兴医兴药并举,中医药事业、产业双轮驱动的发展思路,还特别强调中医药产业发展的目标、举措等内容,提出了中医药的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方案》中提出的中医药发展目标明确、重点任务突出、保障措施有力。
三、《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措施有效落实,《方案》既明确各项任务、保障措施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同时从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强化监督考核三方面提出了落实的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发挥省中医药产业发展推进小组和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相关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二是建立健全省、市、县级中医药管理体系,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三是制定的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实施情况。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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