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文化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实施意见的通知》解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文化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实施意见的通知
记者获悉,四川《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意见》已经下发。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深入推进成都“国家文创中心”建设和四川“五大经济区”文化创意产业整体发展,努力构建巴蜀文化鲜明、民族文化浓郁的文化创意产品体系,力争到2020年,全省文化创意产品种类达到1000种。
根据《实施意见》,四川将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化文物单位依托馆藏资源、形象品牌、陈列展览、主题活动和人才队伍等要素,积极稳妥推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鼓励文化文物单位与社会力量深度合作,建立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拓宽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投资、设计制作和营销渠道,加强文化资源开放,促进资源、创意、市场共享。
四川将加强文化创意产品市场研究、开发和培育,探索建立适应市场规律的多种经营模式。优化与出版、制造、旅游、演艺、影视、动漫等产业的衔接,完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产业链。将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纳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总体部署,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研发、生产、经营和推广。
力争到2020年,四川省培育5家以上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领军单位,创建5-10个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示范基地,打造10-15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创意品牌。(记者 闫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