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为服务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提供基础保障。
在整合资源、完善网络方面,我省将构建包括全省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及水源地水质、土壤、草原、声环境和辐射环境在内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筹包括自然保护区、重点区域典型自然生态系统以及城市、农村生态系统在内的生态监测体系。通过遥感和地面生态监测等手段,开展对省市县三级行政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自然保护区、湖泊湿地、草原等对象的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的监测、调查和评估。
在信息共享方面,我省将充分利用省级政务云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建设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专题信息资源库,建立大数据分析模型,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依法建立全省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在科学管理方面,我省将健全全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强化污染源追踪与解析。加快重点流域、水源地水质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污染物和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监测;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预警机制。
在精准服务、严格考核方面,将在应急管理、抢险救援、自然灾害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重大事件处理工作中,建立应急监测服务与应急处置的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质量与评估指标体系,将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环境保护督察、环保目标考核、干部离任审计等领域的重要依据。
此外,我省还将加强对从事环境监测服务单位和机构的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记者 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