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构建上联国家,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体系
失信者上“黑名单”,守信者可走“绿色通道”
失信者处处受限,守信者在工作考核、商务活动等方面都将享受优待。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信息采集是基础,但难在各部门、区域信息的分割。《方案》提出借力大数据,建设全省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构建上联国家,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体系。各部门依托自身现有业务系统,通过归集和整理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其他组织机构信用信息数据库,形成全省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
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方案》提出,增强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包括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等部门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对诚实守信者依法依规实行优先办理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同时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使失信者在市场交易等各方面受到制约。对违规的失信者,按照情节轻重,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惩戒措施。
另外,我省将抓好重点领域(行业)与地区信用体系建设的试点示范。积极发展信用产业及服务市场,推动创建西部征信业中心,建设好信用服务产业培育示范工程,到2017年成都城市群培育形成多家全省知名信用服务机构,在其他城市群的中心城市至少成立一家我省骨干信用服务机构。(记者 李龙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