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解读一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解决传染病和慢性病频发多发、不合理就医加剧“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贫病交加比较突出三大问题。2017年,全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公平性和便利性进一步增强,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30%左右。到2020年,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卫生需求,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近日,省政府出台《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速。
80%的市级疾控中心达到三级乙等以上标准
《方案》提出,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2020年80%的市级疾控中心达到三级乙等以上标准,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率达95%,形成机构布局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管理规范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要落实“七免一补”妇幼健康服务,推动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城乡全覆盖,完善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健全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疫苗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实现预防接种单位互联网地图查询与服务。2020年,保持乙肝、结核病发病率下降趋势,存活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数控制在21万人以内,95%的血吸虫病流行县达到消除目标。
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按照《方案》,要巩固和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城市公立医院要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价格调整政策与医保支付政策相互衔接。
健全医疗机构药品分类采购新机制,探索对高值医用耗材实行省级集中分类采购,对医用设备、体外诊断试剂和二类疫苗实行省级挂网阳光采购,形成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医用设备、体外诊断试剂、二类疫苗“五位一体”集中采购机制,切实降低虚高价格。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与应用,实现区域就医“一卡通”。制定“互联网+医疗”准入、收费标准、医保结算等政策,积极开展常见病、慢性病等互联网健康管理服务。
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取消具体数量、类别和地点限制,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不设数量限制。完善医师多点执业注册、备案、考核、评价、监管等政策,保障医师法定工作时间外开展多点执业,鼓励公立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医师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视为对口支援经历。
逐步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
《方案》要求,要逐步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实现“六统一”(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完善政府、单位和个人合理分担的基本医保筹资机制,逐步提升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实际报销比例。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推进跨省就医费用即时结算。
要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提高重特大疾病患者保障水平。全面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健全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医疗费用保障机制。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衔接,逐步提高群众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要规范大型医疗机构外延发展,推进牙科等连锁诊所体系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全科医生、乡村医生、个体医生与城乡居民的签约服务,鼓励各地对签约服务实行按人头付费,签约服务费用通过医保基金、签约居民付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渠道解决。要完善差别化支付政策,按病种合理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住院费用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
贫困人口大病在县域内就医“微支付”或“零支付”
《方案》提出,要建立贫困人口就医精准识别系统,“十三五”期间,财政要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全额代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在县域内医疗机构就医“微支付”或“零支付”,切实减轻贫困人口治疗疾病经济负担。到2020年,贫困地区县域内就诊率要达到95%以上。每年为贫困地区免费培养医学本科毕业生200名、医学专科毕业生800名,并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要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一对一”联系贫困家庭制度,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 (记者 石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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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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