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解读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禁 消除市场分割,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及做法;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禁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排除竞争的行为;打破行业垄断
放 鼓励流通企业与制造企业以联合体形式“走出去”,发展一批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四川从流通大省向流通强省转变。根据《意见》,我省将加强统一市场建设,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
《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稳定运行、规范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创新发展方面,我省将积极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加快流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大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促进线上线下融合,鼓励流通企业发挥线下物流、服务、体验等优势,与线上商流、资金流、信息流融合,形成优势互补;加强商贸物流、电子商务、农产品流通、居民生活服务等重点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研究设立中小内贸流通企业发展基金,加大对初创期成长型商贸流通中小企业的支持。
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推动成都、川南、川东北、攀西、川西北五大经济区在区域范围内协同发展,形成若干区域商贸物流中心和流通节点城市;推进城乡流通网络一体化;创新公益性流通设施建设模式;完善微利经营的流通设施建设保障制度,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政策,优先保障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和家政、养老、再生资源回收等设施用地需求。
推动绿色发展。推行绿色包装和绿色物流,推行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与垃圾清运处理网络体系融合,促进商贸流通网络与逆向物流体系,即商品废弃后,经消费端回到供应端的活动及过程,包括废物回收、再制造再加工、报废处理等共享。
加强统一市场建设,实行一“禁”一“放”。禁,即消除市场分割,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及做法;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禁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排除竞争的行为;打破行业垄断。放,即鼓励流通企业与制造企业以联合体形式“走出去”,发展一批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
推动规范发展。建立健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及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引导建立市场化综合信用评价机制,在商品零售、居民服务等行业推动建立企业信用评价应用,引导交易市场、物流园区、电子商务平台等建立入驻商户信用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