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一

  • 2015年06月03日 08时32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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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我省着力实现政府、家庭和社会对贫困地区儿童健康成长的全程关怀和全面保障

      近日,我省贯彻落实《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实施方案出台,提出以健康和教育为重点,以困难家庭为主要扶持对象,通过政府直接提供服务和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现政府、家庭和社会对贫困地区儿童健康成长的全程关怀和全面保障。从新生儿出生健康、儿童营养改善、儿童医疗卫生保健到儿童教育保障,再到特殊困难儿童教育和关爱,实施方案明确了一系列任务和措施,将惠及我省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1个县从出生到义务教育阶段结束的农村儿童。

      减少出生缺陷婚检率要达到60%以上

      实施方案提出,加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力度。实施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婚检率达60%以上;实施农村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增补叶酸项目;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筛查率均达8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60%以上。为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营养指导,减少低出生体重的发生。规范开展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务,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孕12周前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健康管理率达85%以上;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民族县达85%以上。

      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70%以上

      改善婴幼儿营养状况备受关注。实施方案要求,强化爱婴医院创建与管理,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70%以上;为贫困地区6-24个月龄婴幼儿补充辅食营养补充品,预防儿童营养不良和贫血,并逐步实现我省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全覆盖。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机制,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和校园食品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加快食堂建设步伐,全面向食堂供餐模式转变。

      2018年前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实施方案提出,将入学前儿童健康体检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提供。加强儿童疾病预防控制,每年保证至少提供6次常规免疫服务,常规免疫接种率维持在90%以上。加大农村儿童医疗救助力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儿童常见病诊治、现场急救、危急重症患儿救治和转诊能力。寄宿制学校或600人以上非寄宿制学校要设立卫生室(保健室)。

      实施方案首次提出开展婴幼儿早期保教,依托幼儿园、早教中心和农村支教点,为3岁以下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服务。原则上每个乡镇(5000人以上)要建1所独立设置的公办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奖补等方式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依托乡镇中心小学或村小举办附属幼儿园(班)或村级幼教点,使贫困地区适龄儿童能够享有公平的学前教育机会。我省将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科学规划农村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学点。重点化解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2018年前基本消除56人以上的大班额;同时,大力推进贫困地区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明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是实施方案关注的重点人群。到2020年,我省将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保障制度化、组织网络化、服务专业化、惠及所有特殊困难儿童的福利制度和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将重残、重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优先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适时扩大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吸毒家庭子女等困境儿童群体。实施方案提出,制定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帮扶方案,确保到2016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0%以上;为0-6岁残疾儿童免费提供手术、康复服务、适配辅助器具,并形成制度。

      我省将完善儿童社会保护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联动反应机制,推动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记者 江芸涵 石小宏)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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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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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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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着力实现政府、家庭和社会对贫困地区儿童健康成长的全程关怀和全面保障

      近日,我省贯彻落实《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实施方案出台,提出以健康和教育为重点,以困难家庭为主要扶持对象,通过政府直接提供服务和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现政府、家庭和社会对贫困地区儿童健康成长的全程关怀和全面保障。从新生儿出生健康、儿童营养改善、儿童医疗卫生保健到儿童教育保障,再到特殊困难儿童教育和关爱,实施方案明确了一系列任务和措施,将惠及我省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1个县从出生到义务教育阶段结束的农村儿童。

      减少出生缺陷婚检率要达到60%以上

      实施方案提出,加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力度。实施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婚检率达60%以上;实施农村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增补叶酸项目;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筛查率均达8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60%以上。为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营养指导,减少低出生体重的发生。规范开展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务,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孕12周前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健康管理率达85%以上;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民族县达85%以上。

      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70%以上

      改善婴幼儿营养状况备受关注。实施方案要求,强化爱婴医院创建与管理,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70%以上;为贫困地区6-24个月龄婴幼儿补充辅食营养补充品,预防儿童营养不良和贫血,并逐步实现我省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全覆盖。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机制,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和校园食品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加快食堂建设步伐,全面向食堂供餐模式转变。

      2018年前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实施方案提出,将入学前儿童健康体检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提供。加强儿童疾病预防控制,每年保证至少提供6次常规免疫服务,常规免疫接种率维持在90%以上。加大农村儿童医疗救助力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儿童常见病诊治、现场急救、危急重症患儿救治和转诊能力。寄宿制学校或600人以上非寄宿制学校要设立卫生室(保健室)。

      实施方案首次提出开展婴幼儿早期保教,依托幼儿园、早教中心和农村支教点,为3岁以下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服务。原则上每个乡镇(5000人以上)要建1所独立设置的公办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奖补等方式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依托乡镇中心小学或村小举办附属幼儿园(班)或村级幼教点,使贫困地区适龄儿童能够享有公平的学前教育机会。我省将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科学规划农村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学点。重点化解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2018年前基本消除56人以上的大班额;同时,大力推进贫困地区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明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是实施方案关注的重点人群。到2020年,我省将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保障制度化、组织网络化、服务专业化、惠及所有特殊困难儿童的福利制度和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将重残、重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优先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适时扩大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吸毒家庭子女等困境儿童群体。实施方案提出,制定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帮扶方案,确保到2016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0%以上;为0-6岁残疾儿童免费提供手术、康复服务、适配辅助器具,并形成制度。

      我省将完善儿童社会保护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联动反应机制,推动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记者 江芸涵 石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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