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解读二

  • 2015年06月01日 09时13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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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我省发展农村电商又有新动作。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并明确,加快促进电子商务与农村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力争到2017年,全省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率保持在30%以上,交易额超过1000亿元,建立完善“卖得出、买得到、带得动、得实惠”的农村电子商务体系。

      根据《意见》,我省将充分整合企业资源,力争到2017年,建成100%覆盖县域、覆盖乡镇超70%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平台入驻知名电商企业超30家,聚集农村网商超8000户;培训农村居民电子商务应用6万人;推动电子商务深度融入农村双向流通体系,农村终端配送体系覆盖80%的行政村、60%的自然村;农村电子支付体系基本完善。

      着眼于未来发展,我省将从建省级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提高应用水平、壮大市场主体、完善服务体系、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产业链价值等六方面着力,加快电子商务在全省农村的推广应用。

      具体而言,我省将依托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农副产品及地域特色旅游资源,打通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链条,实现购销信息双向畅通;引导农户开展订单生产,发展新型农村农产品流通模式;建立“县域运营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村服务点”三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网络,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在农村拓展自提、配送、电子支付、代购代销、小额取现等服务功能,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第三方支付;创新改造和提升农业产业链重要环节信息化水平,以区域特色资源为依托,深度挖掘川货品牌内涵,大力培育互联网特色农产品品牌等。

      据介绍,我省已有7个县被确定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依旧不强,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记者 曾小清)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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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解读二

  • 2015年06月01日 09时13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我省发展农村电商又有新动作。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并明确,加快促进电子商务与农村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力争到2017年,全省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率保持在30%以上,交易额超过1000亿元,建立完善“卖得出、买得到、带得动、得实惠”的农村电子商务体系。

      根据《意见》,我省将充分整合企业资源,力争到2017年,建成100%覆盖县域、覆盖乡镇超70%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平台入驻知名电商企业超30家,聚集农村网商超8000户;培训农村居民电子商务应用6万人;推动电子商务深度融入农村双向流通体系,农村终端配送体系覆盖80%的行政村、60%的自然村;农村电子支付体系基本完善。

      着眼于未来发展,我省将从建省级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提高应用水平、壮大市场主体、完善服务体系、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产业链价值等六方面着力,加快电子商务在全省农村的推广应用。

      具体而言,我省将依托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农副产品及地域特色旅游资源,打通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链条,实现购销信息双向畅通;引导农户开展订单生产,发展新型农村农产品流通模式;建立“县域运营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村服务点”三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网络,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在农村拓展自提、配送、电子支付、代购代销、小额取现等服务功能,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第三方支付;创新改造和提升农业产业链重要环节信息化水平,以区域特色资源为依托,深度挖掘川货品牌内涵,大力培育互联网特色农产品品牌等。

      据介绍,我省已有7个县被确定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依旧不强,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记者 曾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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