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川商返乡兴业回家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三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川商返乡兴业回家发展的指导意见》
●川商返乡兴业一视同仁享受现有优惠政策
●加大对川商返乡兴业的财政支持引导
●强化川商返乡兴业的融资服务
●做好川商返乡兴业项目的要素保障
●支持川商建设返乡兴业产业园
●加强对川商返乡兴业的统筹协调和服务
●强化对川商返乡兴业的引导和激励
12月12日,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四川刚刚印发《关于鼓励川商返乡兴业回家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政策优惠、财政支持、融资服务、要素保障等八条办法,进一步整合川商资源,凝聚川商力量,支持和推动在外川商返乡兴业回家发展。
首届全球川商返乡发展大会将于2016年初举行。《意见》明确,为了加强政府与川商之间、川商与川商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四川将推动成立全球川商联合会,“全球川商返乡发展大会”未来将定期召开。
邀请川商返乡
共享全面深化改革投资机遇
回川发展,哪些领域可以有所作为?《意见》为返乡川商指出了发展方向。四川将支持川商积极参与四川优势产业提升,在四川七大优势产业、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领域投资发展。
目前,四川正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金融服务、教育医疗、社会民生等领域将成为主阵地,这也为返乡川商投资提供了众多机会。
四川也将对在外川商总部回归敞开大门,鼓励在外川商企业总部整体搬迁回归四川,或在川新设立地区总部、功能性机构和回家发展工程总部基地。鼓励异地四川商会以抱团回归、会长牵头回归等方式,引导推动总部回归。
高新技术企业
减按15%税率征企业所得税
川商返乡兴业此前出台的各项优惠还能不能享受?为了打消川商的后顾之忧,《意见》明确,对川商返乡兴业将一视同仁,享受国家和四川已出台的优惠政策。
在税收方面,对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川商返乡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有关规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川商返乡兴业项目,还将纳入招商引资项目同等对待。同时,为了积极支持返乡兴业川商拓展市场,在政府性投资项目和政府采购中,同等条件下加大对返乡兴业川商在川生产优质产品采购力度。川商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参加境外重点展会时,在安排展会展位和补贴摊位费、人员费用等方面将得到支持。
投资重大产业
列入省重点项目保障用地
川商返乡投资的要素也将得到全力保障。对川商返乡投资列入重点引进项目且符合条件的,实行直购电、天然气直供政策,降低川商返乡投资重点项目用电用气等方面成本。四川还将帮助返乡兴业产业园完善水、电、交通、物流、通信、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降低园区用电用水用地等生产要素成本。
川商返乡投资重大产业项目,符合省重点项目标准的,列入省重点项目并加大项目用地保障力度。对新引进的川商返乡投资重点产业项目和重点创新型项目,经省重大引进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经省政府审定同意,其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按照省匹配70%、地方匹配30%政策执行。
返乡兴业川商投资产业园区,以土地租赁方式建设川商返乡兴业产业园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建设方所有,物业经营收益按相关各方合约分配。
川商返乡兴业
设投资基金支持项目发展
川商返乡兴业投资基金将着力解决资金难题。采取股权方式投资川商返乡兴业项目,鼓励川商企业自愿出资参与,积极吸引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通过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支持川商返乡投资项目发展。此外,四川还将积极帮助返乡川商获得各级财政相关基金和专项资金扶持。
为了强化川商返乡兴业的融资服务,四川将鼓励省内国有企业及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制、增资扩股时向省外川商开放,支持省外川商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民营或混合所有制的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符合条件的返乡兴业川商企业,还可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融资产品筹集资金。(记者李臣 王丹)
责任编辑:
雷晓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