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前,四川将全面排查整治综合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综合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4年5月,四川正式进入汛期。据预测,汛期全省气候状况总体偏差,区域性和阶段性旱涝灾害趋势明显,多种自然灾害极易与安全生产风险交织叠加。
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综合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行业安全平稳有序运行,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汛期综合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同步公布了《四川省汛期综合交通运输领域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总体目标,聚焦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支路,县、乡、村公路等重点路段和铁路及沿线、城市轨道交通、机场等重点领域,迅速组织开展综合交通运输领域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各级交通运输和铁路、民航、邮政等有关单位要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单位)的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强化会商调度、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科学布设力量,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要密切关注重大气象预警特别是短临预报,严格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叫醒喊应”机制,坚决执行“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的刚性要求,在极端天气和其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该封则封、该停则停、该关则关,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方案》决定开展全省综合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和防汛减灾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2024年5月底前,集中力量全面排查综合交通运输各领域安全生产和防汛减灾风险隐患,摸清底数,分类分级建立清单台账;主汛期前,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整治,确保逐项销号、动态清零;对短时间内无法完成整改的,在加快推进治理的同时,严格落实警示防范措施,必要时采取封闭管控,确保安全运行。
《方案》提出了整治重点,将从运营公路铁路、交通运输工具、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项目等方面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其中,针对运营公路铁路,《方案》明确将紧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聚焦长大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部位,排查路面、边坡及防护结构是否存在裂缝、沉降、破损,路面排水是否畅通,边坡坡面是否存在渗漏水等隐患。
针对交通运输工具,《方案》明确将排查“两客一危一货”和邮政快递等车辆是否按规定开展二级维护和检修保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及时发现、提醒、处置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检查大客车非法营运、货车违法载人、公路车辆违法超限超载、农村客运车辆超员、旅游包车长期异地违规经营、超长客运不落实接驳运输管理规定或凌晨2点到5点违规运行、驾驶员疲劳驾驶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情况。督促航空公司全面排查飞机技术状况。
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方案》明确将紧盯公路服务区、道路铁路客运场站、渡口码头、机场和地铁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排查山洪、地灾、消防、燃气和房屋建筑隐患。排查道路客运、铁路、轨道交通等场站和机场是否严格实施“三品”检查;道路客运场站是否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要求;渡口码头是否严格落实“六不发航”、签单发航、恶劣天气禁限航、“救生衣行动”等制度。
针对在建工程项目,《方案》明确将督促公路水运(含地方铁路建设)、铁路等在建工程项目和工地营地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涉洪工地营地同步开展洪涝灾害风险隐患评估。排查“两区三厂”和沿江沿河、临水临崖、低洼地带等易受泥石流、山洪、滑坡等自然灾害威胁的施工场所存在的风险隐患。
《方案》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方案、明确重点,迅速推进。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不力、走过场和隐患整治不彻底、不到位的,要及时提醒、通报、约谈。对因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领导不力或处置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