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印发新版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度修订)的通知
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获悉,4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度修订)》(以下简称《预案》),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和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附则7个部分组成。
《预案》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泥石流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及由洪水、地震、地灾、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水电站垮坝、堤防渠道决口、水闸倒塌、河道壅塞、堰塞湖等次生衍生灾害。
在组织指挥体系方面,《预案》明确,四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是省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应急委)下设的专项指挥部,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应急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省防汛抗旱工作。省防指由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总指挥,分管应急管理的副省长和分管水利的副省长共同担任指挥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办)设在应急厅,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厅厅长、水利厅厅长兼任,副主任由应急厅、水利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在工作职责方面,《预案》提出,省防指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应急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省防汛抗旱工作。省防办承担省防指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防汛抗旱工作。
《预案》明确了预警分类分级。按照气象、水利相关行业标准,结合四川实际,分为暴雨、干旱、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气象风险四类预警。暴雨、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从高到低划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等级,干旱预警从高到低划分为橙色、黄色、蓝色三个等级。
在预警发布上,《预案》明确,气象、水利等部门负责确定预警区域、级别,报同级指挥部,并按相应权限发布。气象部门负责发布暴雨、干旱预警,水利部门负责发布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案》要求预警发布单位根据预警级别明确预警对象,其中对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在建工地、移民安置点、山洪灾害危险区、河心洲岛(坝)等特殊场所以及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应当进行针对性预警。
在应急响应上,《预案》将省级应急响应分为防汛应急响应和抗旱应急响应。省防指适时启动、终止对应级别应急响应。根据预警、汛情、险情、灾情的影响程度、范围和发展趋势,省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二、三、四级。
《预案》还提出了应急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装备保障、应急抢险队伍保障、供电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治安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等。要求各级防指要从人员、物资、技术等方面着力提高应对水旱灾害的应急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