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国家计量规划在川落地落实!四川出台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
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获悉,为夯实计量技术基础,提升计量能力和水平,筑牢四川计量战略优势,增强计量工作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的支撑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月1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3方面共17项举措。
到2025年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
《实施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重大技术装备、电离辐射等测量领域领先优势进一步凸显,计量基础支撑能力、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发展能力和现代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其中,保存、维护国家计量基准、副基准36项,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500项,拥有国家标准物质500项,建成国家计量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2个;建成国家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个、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6个,省级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2个;主持及参与编制国家计量技术规范25项、编制地方计量技术规范150项。
到2035年,建成国家计量基准战略备份基地,计量科技实力跻身全国前列,关键领域计量技术取得重大突破,部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以重大技术装备、电离辐射、新能源为特色的现代先进测量体系逐步健全,服务保障产业发展能力大幅跃升,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具有全国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形成有力支撑。
升级、改造、新建一批国家计量标准
《实施意见》提出,要围绕我省航空与燃机、钒钛稀土及特色材料、轨道交通、智能装备等产业领域,加快现代技术与传统计量融合融通研究,推动计量技术向数字化、系统化、智能化精密测量方向转型。
要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能源化工、新材料等产业,升级、改造、新建一批国家计量标准。结合《国家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围绕粮食购销、绿色低碳、几何量精密测试等领域,统筹规划、建设、改造一批省、市、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形成以国家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行业计量标准、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为主体的层次分明、链条清晰的计量标准基础设施网络。
要选拔技术骨干申报国家、省级人才计划,培养一批计量领军人物、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完善我省计量专家人才库。鼓励建立首席计量师、首席工程师、首席研究员等聘任制度。
以及要深化川渝两地计量工作交流合作,加强与国际计量组织的交流合作。
提升“四川造”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实施意见》提出,要紧贴我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需求,打造专业化的计量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川质通”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在关键领域实现“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全链条服务,形成规范有序健康的计量服务市场。
要引导企业建立完善计量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推动企业开展计量检测设备的智能化升级改造,实现数字化转型,建设智慧工厂。重点支持一批具有科技创新实力的企业,加强仪器设备核心器件、核心算法和核心溯源技术研究,提升“四川造”计量测试设备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还将依托省大数据资源中心、省重点耗能企业在线监测平台等数据资源,打造省计量数据中心。
严厉打击伪造计量数据等违法行为
《实施意见》明确,将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构建“高效协作、上下贯通”的计量执法格局。完善诚信计量体系,建立“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为补充”的诚信计量管理模式,探索建立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
将在加油(气)机、水电气表、充电桩等民生领域探索建立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模式,并接入四川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并将围绕贸易结算、安全防护、水文水资源、医疗卫生、粮食购销等领域的计量监管需求,建立健全民生计量长效监督机制。还将建立测量能力核查制度,严厉打击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和报告等违法行为。
最后,《实施意见》还提出了保障措施,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予以支持,公益性计量工作所需经费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充分利用“世界计量日”“全国科普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计量工作的宣传普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