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83%左右!
四川出台意见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和草业发展
四川出台意见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和草业发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和草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获悉,为扎实推进全省草原保护修复和草业高质量发展,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和草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了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基本建立,草畜矛盾明显缓解,草原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83%左右,草原生态状况持续改善。到2035年,全省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草畜平衡,退化草原得到有效治理和修复,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85%左右,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功能显著提升。到本世纪中叶,草原资源利用科学合理,草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在加大草原保护力度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全面落实草原保护制度,推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把最基本、最重要的草原划定为基本草原,严控基本草原开发利用,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要加大草原执法力度,依法依规打击各类草原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草皮种植;要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加强草原承包经营管理,着重解决草原承包地块四至不清、证地不符、交叉重叠等问题,并采取承包到户、联户经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落实承包经营制度。
在加快推进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一方面,要有序推进国家重大生态治理工程,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综合治理、系统修复要求和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原则,开展退化草原修复治理,促进草原植被恢复,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另一方面,要提升草原生物灾害防控能力,建立健全草原有害生物智能化监测预警网络体系,提升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水平及草原生物灾害综合防控能力。
如何大力发展草产业?《实施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草种业,编制发布四川主要草种名录,建立草种良种繁育体系,加大优质草种特别是乡土草种选育、扩繁和推广应用,支持乡土草种原种基地建设,鼓励异地繁种,创新乡土草种使用机制,提高草种自给率;要大力发展饲草产业,提高饲草供给能力,减轻草原放牧压力,促进草原生态保护与草业高质量发展,并因地制宜开展优质饲草种植,鼓励冬闲田种草(绿肥)、林下(间)种草等高效发展模式;要大力发展草原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科学推进草原资源多功能利用,创新草旅结合、文旅融合发展模式。还要培育和发展草坪草、观赏草、能源草、药用草、菌草等特色产业。拓宽草类植物在城乡绿化、运动休闲、食用和药用、替木生产食用菌等领域的应用。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要加快推进若尔盖国家公园建设,打造世界最美高原湿地名片,推进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编制总体规划,明确功能区划和建设布局,把草原自然公园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管理。要合理确定国有草原有偿使用范围,探索创新国有草原所有者权益有效实现形式,国有草原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租金、特许经营费、经营收益分红等方式收取有偿使用费,并建立收益分配机制。开展国有草场试点建设,探索适合国有草场建设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模式。
以及,还要促进草原生态就业,建立健全草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充分调动农牧民保护草原生态提升生态产品的积极性。引导支持农牧民参与草原保护修复等工程建设、从事草原生态管护公益岗位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