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满满!四川出台支持建筑企业发展十条措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6月10日,记者从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为何要出台针对建筑业企业的支持政策?
“这一方面是积极为建筑业企业纾困,另一方面是进一步培育壮大骨干企业从而推动‘建筑强省’建设。”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十条措施》从培育骨干企业、推动战略合作、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金融财税支持、完善服务体系等10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十足的支持措施。
那么,具体来讲,都有哪些“干货”?
“含金量”满满 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
“含金量”满满,是其明显特点。
《十条措施》明确提出,要积极培育发展骨干企业,并明确了一系列奖补政策。比如,“四川将支持各地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首次迈入1000亿元、8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级台阶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资金奖补”。
“专精特新”是重点支持方向。记者了解到,对于光伏建筑一体化、隔震减震、输变电、建筑智能等“专精特新”企业,四川将鼓励各地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增速达20%以上且超过1亿元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支持四川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对年度省外境外建筑业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境外营业收入外汇以等值人民币计算)的出川建筑业企业,鼓励各地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减轻企业负担 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着力减轻企业负担,是另一个明显特征。
为减轻建筑业企业的现金流压力,四川将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建筑业企业可采取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形式缴纳各类保证金。
疫情等因素,给建筑企业带来了成本上升的压力。“对此,《十条措施》明确表示了关注。”上述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支持发承包双方结合工程实际,在建设工程造价中协商增加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将因疫情防控造成施工降效、窝工等所产生的费用计入工程造价。
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政府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这种情况下企业负担该如何降低?对此,四川鼓励给予合理工期的补偿,“造成损失和费用增加的,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合理分担”。
破解“大而不强” 推动建筑业企业进行战略合作
数据显示:作为建筑业大省,2021年四川全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73万亿元,居全国第五、西部第一,实现增加值4662亿元,占全省GDP的8.7%。
“尽管如此,但全省建筑业企业‘大而不强’的问题比较明显。”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如何破解?上述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十条措施》中,对此进行了明确的制度设计,鼓励建筑企业进行战略合作。
首先,是鼓励央企带动省企。鼓励省内骨干企业与入川大型建筑业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参与城市轨道、地下综合管廊、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并将对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工程项目业绩予以认可。
同时,支持国企带动民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四川将建立在川央企、国有建筑业企业与民营建筑业企业结对联合机制,以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增强民营建筑业企业市场拓展能力。
此外,对各地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据介绍,四川将支持有条件的市(州)以骨干企业为主体、以股权多元化等方式筹建“大建工”集团,打造发展共同体。(记者 张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