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二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启动后,由应急厅负责统筹应对处置工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的通知
4月29日,四川省政府网站发布《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预案》),新修订的《预案》明确,四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是省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应急委)下设的专项指挥部,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应急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省防汛抗旱工作。
根据《预案》,省防指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应急管理的副省长和分管水利的副省长共同担任指挥长,由分管水利的副省长负责日常工作,省军区副司令员任第一副指挥长,水利厅厅长、应急厅厅长任常务副指挥长,省政府分工副秘书长、自然资源厅厅长、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省气象局局长、武警四川省总队副司令员以及水利厅、应急厅分管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
此外,《预案》明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办)设在应急厅,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厅厅长、水利厅厅长兼任,副主任由应急厅、水利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在职责分工上,省防指成员单位是省防汛抗旱组织领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防汛抗旱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预案》也对不同防汛抗旱等级下,全省防汛抗旱应对处置工作的职责归属进行了明确和分工。其中,水利厅负责全省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统筹未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时和启动三级、四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后的全省水旱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应急厅负责统筹启动一级、二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后的全省水旱灾害应对处置工作,负责协助指导各地对一般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协助全省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编制修订《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记者 邵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