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出炉
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全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

  • 2022年12月28日 08时49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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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获悉,为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12月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摸清全省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能力大幅提升,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逐步完善,科技支撑、财政投入、基础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完成一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危害评估和分类治理试点,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制定禁止、限制、限排等管控方案,有效防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落实新污染物“一品一策”管控措施

    《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按照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要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将提升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和实施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纳入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按照相关要求,研究制定省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方案,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重点地区、重点流域、入境关口,选取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环境调查监测,全面掌握全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赋存水平。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全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

    《方案》明确,要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落实企业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严厉打击涉新化学物质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新化学物质生产、进口、使用依法合规。

    以及,要落实国家优先控制化学品及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一品一策”管控措施。识别优先控制化学品的主要环境排放源,适时制(修)订相关地方标准。因地制宜选取重点行业、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制定并动态更新成渝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和管控方案。

    选取重点企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

    《方案》提出,将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企业应依法公布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排放相关信息。推动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标准体系。

    《方案》要求,加强农药登记管理,定期开展农药环境风险监测。推广使用植物免疫诱抗剂、生物农药、昆虫信息素等绿色防控技术,大力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物和去向监管,严禁用于餐饮用具、儿童玩具等产品制造。

    《方案》还提出将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作。聚焦石化、涂料、农药、医药、电镀等行业,在岷江、沱江、嘉陵江、金沙江等长江干支流周边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选取重点企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结合成都市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工作,在成都平原经济区选取龙头制药企业、畜禽标准化示范养殖企业、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开展抗生素治理试点。在川南经济区选择自贡等市开展重点化工企业全氟化合物治理试点。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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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出炉
    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全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

  • 2022年12月28日 08时49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获悉,为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12月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摸清全省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能力大幅提升,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逐步完善,科技支撑、财政投入、基础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完成一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危害评估和分类治理试点,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制定禁止、限制、限排等管控方案,有效防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落实新污染物“一品一策”管控措施

    《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按照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要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将提升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和实施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纳入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按照相关要求,研究制定省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方案,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重点地区、重点流域、入境关口,选取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环境调查监测,全面掌握全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赋存水平。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全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

    《方案》明确,要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落实企业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严厉打击涉新化学物质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新化学物质生产、进口、使用依法合规。

    以及,要落实国家优先控制化学品及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一品一策”管控措施。识别优先控制化学品的主要环境排放源,适时制(修)订相关地方标准。因地制宜选取重点行业、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制定并动态更新成渝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和管控方案。

    选取重点企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

    《方案》提出,将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企业应依法公布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排放相关信息。推动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标准体系。

    《方案》要求,加强农药登记管理,定期开展农药环境风险监测。推广使用植物免疫诱抗剂、生物农药、昆虫信息素等绿色防控技术,大力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物和去向监管,严禁用于餐饮用具、儿童玩具等产品制造。

    《方案》还提出将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作。聚焦石化、涂料、农药、医药、电镀等行业,在岷江、沱江、嘉陵江、金沙江等长江干支流周边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选取重点企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结合成都市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工作,在成都平原经济区选取龙头制药企业、畜禽标准化示范养殖企业、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开展抗生素治理试点。在川南经济区选择自贡等市开展重点化工企业全氟化合物治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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