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提出建设全国重要的新经济发展先导区和经济新动能策源地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的实施意见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到2025年,新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速不低于10%、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左右,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新经济发展先导区和经济新动能策源地。
按照《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我省新技术将加速突破,未来产业、前沿产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速比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2个百分点左右,生产性服务业年均增长10%左右,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4%左右;新制造将加速培育,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产品+服务”、产业创新融合等的新业态,规模以上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90%左右、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60%左右,开展服务型制造企业比例达45%左右;新场景将加速构建,以“百企示范”为牵引,培育“100+”特色鲜明的新经济示范企业、“100+”专业化功能平台,打造“100+”新经济应用新场景。
《实施意见》还明确,我省将抢占新技术前沿,具体方式为加速突破前沿技术和加快新技术产业化。
我省将大力发展新产业,具体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生物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
此外,我省还将创新发展新业态,具体途径包括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大力发展智能经济、繁荣发展创意经济、积极发展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共享经济等。
打造应用新场景方面,我省将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打造智能制造场景,强化数字新基建,加快新能源设施建设,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其中,新能源设施建设上,我省将加快布局公(专)用充(换)电和氢能基础设施,培育制氢、储运氢、加氢、氢能利用等领域国内领先企业25家,建成多种类型加氢站60座以上。
营造产业发展新生态上,《实施意见》从强化人才支撑、包容审慎监管、深化改革创新、培育市场主体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其中,深化改革创新上,《实施意见》提出要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新经济企业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和“新三板”挂牌融资,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新经济企业。(记者 唐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