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就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政务服务利企便民工作出台9条举措

  • 2020年02月12日 15时56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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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做好政务服务利企便民工作的通知

    2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做好政务服务利企便民工作通知》,就疫情防控期间切实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提出9条举措。《通知》要求,充分利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更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纳入网上办理;灵活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对涉及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必需、防疫相关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交易项目,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机制。

    9条举措主要包括: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强化帮办代办服务、灵活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加强交易服务保障、落实实体大厅安全防护、加强热线电话及网上平台咨询服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等。

    《通知》还对涉及多部门审批和涉及跨层级审批的服务事项如何提速进行了明确。《通知》要求,对企业复工复产急需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要加快审批速度。对能够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引导申请人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在线提交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对未实现全程网办事项,采用网上申报、线下通过邮递材料的方式进行。各地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室(代办点)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向企业群众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通知》还要求灵活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对于疫情防控急需的应急医疗设施、隔离设施等建设项目,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由业主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或在招标时酌情缩短有关时限要求;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充分发挥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作用,推行在线投标和“不见面开标”,实施电子评标和异地远程评标。

    《通知》还强调,要抓好行业监管责任落实,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将涉及疫情防控而被处罚的企业,纳入本年度双随机抽查重点对象。(记者 陈松)


    责任编辑: 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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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就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政务服务利企便民工作出台9条举措

  • 2020年02月12日 15时56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做好政务服务利企便民工作的通知

    2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做好政务服务利企便民工作通知》,就疫情防控期间切实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提出9条举措。《通知》要求,充分利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更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纳入网上办理;灵活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对涉及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必需、防疫相关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交易项目,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机制。

    9条举措主要包括: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强化帮办代办服务、灵活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加强交易服务保障、落实实体大厅安全防护、加强热线电话及网上平台咨询服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等。

    《通知》还对涉及多部门审批和涉及跨层级审批的服务事项如何提速进行了明确。《通知》要求,对企业复工复产急需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要加快审批速度。对能够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引导申请人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在线提交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对未实现全程网办事项,采用网上申报、线下通过邮递材料的方式进行。各地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室(代办点)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向企业群众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通知》还要求灵活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对于疫情防控急需的应急医疗设施、隔离设施等建设项目,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由业主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或在招标时酌情缩短有关时限要求;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充分发挥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作用,推行在线投标和“不见面开标”,实施电子评标和异地远程评标。

    《通知》还强调,要抓好行业监管责任落实,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将涉及疫情防控而被处罚的企业,纳入本年度双随机抽查重点对象。(记者 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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