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6市(州)纳入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试点,为企业提供两种电价方式!

  • 2019年08月06日 23时38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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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省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省发展改革委找准差距抓落实,找准政策落地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力争以解决问题的实效来衡量主题教育的效果。

    8月2日,省发改委召开《四川省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关于落实精准电价政策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政策解读会,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梁武湖为大家细读政策。

    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我省是国家重要优质清洁能源基地和“西电东送”基地,近年来落实国家电力体制改革要求,出台系列改革措施,有效减少企业社会用电成本,有力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省也还面临水电弃水、产业扶持重点不够突出等问题。去年省委、省政府系统研判我省电力形势,制定出台26号文件,提出建立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实施精准电价政策等16条措施。一年来,在各方努力下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一些方面实现实质性重大突破。

    同时,随着工作深入推进,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开始显现。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在试点范围、产业布局、电价机制、交易组织等方面需要省级层面统筹明确,精准电价政策在准度力度方面还有待提高。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尽快研究,“力争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取得新突破”。按照部署安排,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国网四川公司制定了《实施方案》和《通知》。

    解读《实施方案》!6市(州)纳入试点

    《实施方案》共6个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试点范围、产业布局、价格政策、交易和结算及有关要求。

    一是提出总体要求。《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部署要求,提出通过建立健全示范区水电消纳新机制,着力“降低电价和鼓励多用”,形成水电充分消纳、重点产业持续发展的共赢格局,推动资源优势更好地转化为经济优势,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确定试点范围。《实施方案》从地理范围、弃水电量、用电企业三个方面确定了试点范围。在地理上,试点范围为水电资源丰富、送出受限断面内的甘孜、攀枝花、雅安、乐山、凉山、阿坝6市(州);在弃水电量上,由水电企业预测2019至2022年每年弃水电量规模,一次性申报,经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认定后,作为试点期限内每年丰水期交易电量上限;在用电企业上,将26号文印发后示范区内的新增企业(含存量企业单独装表的扩建产能)纳入试点范围。

    三是强化产业布局。《实施方案》强调支持产业应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和节能减排等相关政策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加快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有关部署;同时《实施方案》赋予各地灵活性,各地可结合自身优势科学规划产业体系、合理安排产业类别,并按上述原则审核确定具体企业名单报省级相关部门备案。

    提供两种电价方式由用电企业自主选择!

    四是明确价格政策。《实施方案》遵循市场化改革方向和“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原则,明确用电企业到户电价按“交易电价+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确定。并提供两种方式由用电企业自主选择。

    全年综合电价:交易电价由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按照不高于每千瓦时0.22元的水平协商确定,输配电价按单一制每千瓦时0.105元执行。

    弃水电量电价:弃水电量电价指用电企业在5-10月仅利用弃水电量时的电价形成方式,其交易电价由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按照不高于富余电量政策最低限价协商确定;输配电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明确。需要说明的是,使用本方式的用电企业其余月份用电量执行正常的电价形成机制和电价水平。

    同时为做好与26号文件中精准电价政策衔接,《实施方案》规定示范区内相应产业到户电价不应高于26号文件明确的水平。

    梁武湖举例子表示,提供全年综合电价或弃水电量电价两种选择方式将促使企业更灵活,更好地立足自身需求进行生产调整。就像选择全家桶套餐或者单点鸡腿,如果企业在夏天丰水期多生产,根据相应优惠电价,其全年的成本可能会低于综合“套餐”的成本。

    五是增设专场交易。由四川电力交易中心为纳入试点的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增设专场交易,专场交易为全水电市场化交易(不配置火电),优先结算。

    六是建立调整机制。《实施方案》执行期限为2019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到期后将开展分析评估和研判,适时总结调整。

    试点范围是否还将在6市(州)的基础上扩大?

    梁武湖表示可能性不大。他说,由于考虑地区水电资源是否丰富,以及送出电力的通道是否受限,试点的范围基本确定为规定的甘孜州,攀枝花市,雅安市,乐山市,凉山州,阿坝州6市(州)。 (记者 张药滟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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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6市(州)纳入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试点,为企业提供两种电价方式!

  • 2019年08月06日 23时38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省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省发展改革委找准差距抓落实,找准政策落地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力争以解决问题的实效来衡量主题教育的效果。

    8月2日,省发改委召开《四川省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关于落实精准电价政策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政策解读会,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梁武湖为大家细读政策。

    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我省是国家重要优质清洁能源基地和“西电东送”基地,近年来落实国家电力体制改革要求,出台系列改革措施,有效减少企业社会用电成本,有力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省也还面临水电弃水、产业扶持重点不够突出等问题。去年省委、省政府系统研判我省电力形势,制定出台26号文件,提出建立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实施精准电价政策等16条措施。一年来,在各方努力下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一些方面实现实质性重大突破。

    同时,随着工作深入推进,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开始显现。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在试点范围、产业布局、电价机制、交易组织等方面需要省级层面统筹明确,精准电价政策在准度力度方面还有待提高。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尽快研究,“力争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取得新突破”。按照部署安排,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国网四川公司制定了《实施方案》和《通知》。

    解读《实施方案》!6市(州)纳入试点

    《实施方案》共6个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试点范围、产业布局、价格政策、交易和结算及有关要求。

    一是提出总体要求。《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部署要求,提出通过建立健全示范区水电消纳新机制,着力“降低电价和鼓励多用”,形成水电充分消纳、重点产业持续发展的共赢格局,推动资源优势更好地转化为经济优势,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确定试点范围。《实施方案》从地理范围、弃水电量、用电企业三个方面确定了试点范围。在地理上,试点范围为水电资源丰富、送出受限断面内的甘孜、攀枝花、雅安、乐山、凉山、阿坝6市(州);在弃水电量上,由水电企业预测2019至2022年每年弃水电量规模,一次性申报,经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认定后,作为试点期限内每年丰水期交易电量上限;在用电企业上,将26号文印发后示范区内的新增企业(含存量企业单独装表的扩建产能)纳入试点范围。

    三是强化产业布局。《实施方案》强调支持产业应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和节能减排等相关政策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加快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有关部署;同时《实施方案》赋予各地灵活性,各地可结合自身优势科学规划产业体系、合理安排产业类别,并按上述原则审核确定具体企业名单报省级相关部门备案。

    提供两种电价方式由用电企业自主选择!

    四是明确价格政策。《实施方案》遵循市场化改革方向和“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原则,明确用电企业到户电价按“交易电价+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确定。并提供两种方式由用电企业自主选择。

    全年综合电价:交易电价由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按照不高于每千瓦时0.22元的水平协商确定,输配电价按单一制每千瓦时0.105元执行。

    弃水电量电价:弃水电量电价指用电企业在5-10月仅利用弃水电量时的电价形成方式,其交易电价由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按照不高于富余电量政策最低限价协商确定;输配电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明确。需要说明的是,使用本方式的用电企业其余月份用电量执行正常的电价形成机制和电价水平。

    同时为做好与26号文件中精准电价政策衔接,《实施方案》规定示范区内相应产业到户电价不应高于26号文件明确的水平。

    梁武湖举例子表示,提供全年综合电价或弃水电量电价两种选择方式将促使企业更灵活,更好地立足自身需求进行生产调整。就像选择全家桶套餐或者单点鸡腿,如果企业在夏天丰水期多生产,根据相应优惠电价,其全年的成本可能会低于综合“套餐”的成本。

    五是增设专场交易。由四川电力交易中心为纳入试点的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增设专场交易,专场交易为全水电市场化交易(不配置火电),优先结算。

    六是建立调整机制。《实施方案》执行期限为2019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到期后将开展分析评估和研判,适时总结调整。

    试点范围是否还将在6市(州)的基础上扩大?

    梁武湖表示可能性不大。他说,由于考虑地区水电资源是否丰富,以及送出电力的通道是否受限,试点的范围基本确定为规定的甘孜州,攀枝花市,雅安市,乐山市,凉山州,阿坝州6市(州)。 (记者 张药滟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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