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
鼓励社会监督举报有奖励
鼓励社会监督举报有奖励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规范医疗卫生行业,杜绝医疗乱象,日前,四川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从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全行业全过程监管,创新监管机制等几个方面发力,力争,到2020年,建立职责明确、管理有序、分工协作、科学有效、保障有力的综合监管制度。
探索建立举报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
《意见》提出,四川将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制定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职责。对因履职不到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职能部门责任。
同时,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应完善自律规范,建立积分管理制度,对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会员单位按照章程进行清退。
此外,要鼓励支持社会监督,以“四川12320”卫生热线等为支撑,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探索建立举报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和监管信息公示制度。
推进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
《方案》提出要加强全行业全过程监管方面,加强全行业全过程监管,推进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稳步推行执业医师区域注册和多机构执业。
在医疗卫生机构运监管方面,加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等监管,严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收支结余用于分红或变相分红。
在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方面,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将处罚情况纳入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管理。
在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方面,建立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监管长效机制,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建立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
此外,《方案》还明确创新监管机制,四川将完善规范化行政执法机制,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构建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等。
建设省级监管工作平台,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筹制定抽查计划,科学实施抽查检查,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
此外,要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综合评价和信用等级评定。建立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对失信违法行为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记者 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