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培育一批在全国有知名度的产教联盟 多项税收政策提供支持
“力争到2020年,在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化工、核工业等领域,培育和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广泛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产教联盟……”10月30日,记者获悉,《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文向社会公布。《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通过10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基本实现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推行,需求导向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
《实施意见》提到,将整合企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资源,通过“专业+产业”“教学+研发”“培养+就业”等,确保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各个环节有机衔接。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职业院校为支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动力的产教融合对接合作机制。
为实现产教深度融合的发展目标,《实施意见》明确了相关的保障措施。在完善财税政策方面,将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确保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对于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 (记者 杨金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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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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