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健全儿童福利保障制度 关爱儿童健康成长 共同托起明天的希望

  • 2017年06月09日 10时44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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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5日,社工志愿者来到仁寿县青岗乡中心小学为孩子们送上“六一”祝福。

     

    凉山州儿童福利院的特殊教育老师正在辅导孤残儿童制作手工。

     

    “六一”前夕,成都市儿童福利院开展首届艺术节。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儿童福利工作,近年来更是把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2016年,省政府连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包括留守儿童、孤儿、重残重病儿童等在内的儿童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保障、关爱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工作措施。今年4月,全省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对今后一段时间的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符合我省省情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已基本建立。

      为全面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保障工作,我省建立了以民政、教育、公安等3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有效整合部门资源,推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纵深发展。对困境儿童的生活、教育、医疗、监护等方面实行分类保障。健全完善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和救助保护机制,儿童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得到有效保护。□丹童(图片由省民政厅提供)

      关注留守儿童年底前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

      [故事]

      6月6日下午5时许,仁寿县民政局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简称仁寿县未保中心)的“4点半课堂”里,11岁的小佩(化名)坐在最后一排看着课外书。小佩是仁寿县文林镇东方红小学5年级的学生,父母在外打工,家中只有一个60多岁的奶奶。从去年开始,小佩每天放学后就到一街之隔的仁寿县未保中心“4点半课堂”做作业、看课外书、和小朋友们一起玩耍,“有不会的作业,志愿者姐姐可以教我们,在这里很开心。”小佩和“4点半课堂”里的其他5个孩子,早已把该未保中心当成了他们的第二个“家”。

      [政策点击]

      我省作为人口大省、农业大省和劳务输出大省,在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的情况下,在农村,像小佩这样的留守孩子我省有93万余人。

      省委、省政府在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关爱、标本兼治原则,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救助保护机制。要求到2020年,努力实现全省90%的乡(镇)、80%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建有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活动场所和必要的关爱设施,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改善,安全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翻看《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重点任务有六项。立足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际,通过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基层政府主导责任、部门联动责任,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动员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重点明确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既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通过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机制来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重点强调了强制报告情形,确定了强制报告主体和受理主体,细化了应急处置措施,明确了评估帮扶主体,强化了监护干预措施。

      去年底以来,我省开展了“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力争到今年底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在2013年就启动未成年人保护试点的仁寿县,通过探索政府、社会、家庭责任,今年将建立起未成年保护关爱工作的长效机制,着重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实施分类关爱帮扶和救助保护。

      [数字]

      ◎到2020年,努力实现全省90%的乡(镇)、80%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建有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活动场所和必要的关爱设施。

      ◎力争2017年底,将全省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  

      关注困境儿童到2020年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故事]

      三台县观桥镇的12岁小男孩何青松(化名),其母亲生下小青松后就外出,至今杳无音讯。2016年小青松父亲因病去世,又无爷爷奶奶照料,成为无人抚养的孩子。因孩子在非医疗机构出生,无出生证明,父亲去世母亲失踪也无法做亲子鉴定,导致户口无法解决。通过当地党委、政府和民政、教育多部门沟通,目前将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并通过希望基金会、慈善救助等方式,已解决其基本生活费、医疗和就学问题。当地党委、政府表示,下一步将解决小青松的户口问题,并按照当前困境分类保障制度落实好相关救助工作,保障小青松快乐健康成长。

      [政策点击]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儿童福利事业。通过开展城乡医疗保险、“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孤儿保障大行动、脑瘫康复训练等工作,孤儿的医疗需求得到有力保障。但目前,由于我省面临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具体情况,仍有部分儿童因家庭贫困、自身残疾以及家庭监护缺失等原因,面临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监护和关爱等问题。这些问题急需解决,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

      去年,省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建立健全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确保困境儿童的生活保障更加有力,医疗康复保障更加全面,教育保障政策更加完善,监护保护制度更加科学,儿童关爱机制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明显增强,困境儿童成长环境进一步改善、安全更有保障。

      针对困境儿童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我省在基本生活方面,将困境儿童分别纳入孤儿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范围,确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在基本医疗方面,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境儿童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在教育权益方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在监护责任方面,对于监护缺失家庭子女的监护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监护职责。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出台,符合我省实际情况,有助于解决当前困境儿童所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对加大我省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力度,提高全省儿童福利工作整体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数字]

      ◎特困供养儿童16周岁以下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分类施保原则适当提高救助水平。

      ◎对于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加快建立康复救助制度和辅具专项补贴制度,逐步实现免费得到手术、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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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残疾儿童撑起一片“蓝天”


      “佳佳,来,吃饭了。”6月6日,自贡市儿童福利院的午餐时间,生活老师细心地吹凉了饭菜,一勺勺喂到11岁的大男孩杨佳(化名)口里,“佳佳来福利院都5年了,大家都很喜欢他。”

      杨佳是一名重度脑瘫患儿,生活不能自理,其父母2011年经法院判决离婚,杨佳由其父抚养。2011年3月7日,杨佳被父亲送往自贡市儿童福利院寄养,双方签订了寄养协议。从2012年至今,杨佳的父母弃子不顾,当地政府、社区和公安机关都无法与二人取得联系,查找不到二人踪迹。就这样,杨佳成了福利院的孩子,“天气好时,我们会推他出去晒太阳。”福利院王老师说,由于生活无法自理,福利院有两位老师要轮班全天候照顾佳佳,虽然很辛苦,但大家从来没有怨言,还经常给佳佳买零食吃、买新衣服穿。

      据不完全统计,我省有重病重残儿童约4万余人。作为我省困境儿童的一部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省委、省政府在制度上、政策上、资金上多管齐下,各级民政部门主动作为,积极牵头,组织力量排查走访,同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为残疾儿童撑起一片蓝天,让他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强化残疾预防,实施好贫困家庭0—6岁残疾儿童救助专项扶贫,贫困家庭脑瘫儿童救助;为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适龄听力、视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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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部门联动整合社会资源关爱未成年人

      2016年3月28日,仁寿县未保中心接到当地派出所送来的一名小女孩红红(化名)。这名小女孩双脚感染,伤情严重,仁寿县未保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将其送入县医院治疗,随后,又专程到红红家中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据了解,红红属非婚生育,生母已故,生父在外打工,由继母照顾,多年来未上户口,因上户手续不齐全,继母一气之下将小女孩丢弃在派出所内。

      仁寿县未保中心立即启动应急工作机制,协调教育、公安、卫生、妇联、司法、居住地政府开展相关救助工作,就红红的医疗、上户、残疾证办理、低保医保享受等进行了协调落实。在仁寿县未保中心协调下,仁寿县残联直接到县医院上门服务鉴定评残,经鉴定评为肢体残疾一级,并享受每月80元残疾补助。居住地政府将红红纳入农村低保政策,每月享受补助120元,将其家庭列入精准扶贫对象。目前,仁寿县未保中心已对其开展跟踪回访3次,动态掌握了红红回归家庭的生活情况及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

      儿童节前夕,眉山市首个未成年人关爱示范基地建立,该基地由政府主导、民间主办。这是眉山市整合部门、社会力量优势资源,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的创新举措。接下来,眉山市民政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打造出一个“高层次定位、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未成年人关爱示范基地,努力为全市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关爱活动新天地、快乐成长新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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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展开行动助留守学生“圆梦”


      在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中,富顺县民政局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富顺县未保中心)在对困境儿童入户调查时了解到,李桥镇幺塘村14组未成年人小丹(化名)已经7岁,早已到了入学的年纪,但因户口问题迟迟不能入学。富顺县未保中心积极与当地派出所协调,今年4月,小丹成功上户。“秋天,我就可以像其他小朋友一样,背着书包去上学了。”拿到户口后,小丹非常开心。

      不到两岁的小军(化名)也是富顺县未保中心在入户调查时发现的一名留守儿童。小军家住代寺镇,家境贫困,由70岁的奶奶在家照料。县未保中心了解后当即发放慰问金400元,并积极与代寺镇民政办联系为小军争取低保待遇。在富顺县未保中心入户调查的次月,小军就享受到了低保待遇。

      6月7日,期末临近,渠县双土乡枫村小学五年级的3名同学复习起来特别有劲。在县上的组织下,暑假里,他们就要去广州和父母团聚了。渠县是劳务输出大县,每年有40余万人外出务工,造成了6万余名学生留守家中。为解决广大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渠县民政部门积极作为,多次深入调研,和教育、妇联等部门开展“五大行动”深入关爱留守学生,帮助留守学生“圆梦”。今年暑假,“留守学生家庭圆梦列车”就将组织留守学生分批分线赴广东、福建等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与父母共度假期。目前,赴广州、福州两地的各项前期筹备工作正紧锣密鼓进行中。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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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建立健全儿童福利保障制度 关爱儿童健康成长 共同托起明天的希望

  • 2017年06月09日 10时44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6月5日,社工志愿者来到仁寿县青岗乡中心小学为孩子们送上“六一”祝福。

     

    凉山州儿童福利院的特殊教育老师正在辅导孤残儿童制作手工。

     

    “六一”前夕,成都市儿童福利院开展首届艺术节。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儿童福利工作,近年来更是把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2016年,省政府连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包括留守儿童、孤儿、重残重病儿童等在内的儿童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保障、关爱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工作措施。今年4月,全省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对今后一段时间的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符合我省省情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已基本建立。

      为全面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保障工作,我省建立了以民政、教育、公安等3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有效整合部门资源,推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纵深发展。对困境儿童的生活、教育、医疗、监护等方面实行分类保障。健全完善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和救助保护机制,儿童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得到有效保护。□丹童(图片由省民政厅提供)

      关注留守儿童年底前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

      [故事]

      6月6日下午5时许,仁寿县民政局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简称仁寿县未保中心)的“4点半课堂”里,11岁的小佩(化名)坐在最后一排看着课外书。小佩是仁寿县文林镇东方红小学5年级的学生,父母在外打工,家中只有一个60多岁的奶奶。从去年开始,小佩每天放学后就到一街之隔的仁寿县未保中心“4点半课堂”做作业、看课外书、和小朋友们一起玩耍,“有不会的作业,志愿者姐姐可以教我们,在这里很开心。”小佩和“4点半课堂”里的其他5个孩子,早已把该未保中心当成了他们的第二个“家”。

      [政策点击]

      我省作为人口大省、农业大省和劳务输出大省,在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的情况下,在农村,像小佩这样的留守孩子我省有93万余人。

      省委、省政府在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关爱、标本兼治原则,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救助保护机制。要求到2020年,努力实现全省90%的乡(镇)、80%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建有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活动场所和必要的关爱设施,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改善,安全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翻看《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重点任务有六项。立足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际,通过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基层政府主导责任、部门联动责任,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动员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重点明确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既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通过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机制来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重点强调了强制报告情形,确定了强制报告主体和受理主体,细化了应急处置措施,明确了评估帮扶主体,强化了监护干预措施。

      去年底以来,我省开展了“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力争到今年底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在2013年就启动未成年人保护试点的仁寿县,通过探索政府、社会、家庭责任,今年将建立起未成年保护关爱工作的长效机制,着重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实施分类关爱帮扶和救助保护。

      [数字]

      ◎到2020年,努力实现全省90%的乡(镇)、80%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建有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活动场所和必要的关爱设施。

      ◎力争2017年底,将全省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  

      关注困境儿童到2020年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故事]

      三台县观桥镇的12岁小男孩何青松(化名),其母亲生下小青松后就外出,至今杳无音讯。2016年小青松父亲因病去世,又无爷爷奶奶照料,成为无人抚养的孩子。因孩子在非医疗机构出生,无出生证明,父亲去世母亲失踪也无法做亲子鉴定,导致户口无法解决。通过当地党委、政府和民政、教育多部门沟通,目前将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并通过希望基金会、慈善救助等方式,已解决其基本生活费、医疗和就学问题。当地党委、政府表示,下一步将解决小青松的户口问题,并按照当前困境分类保障制度落实好相关救助工作,保障小青松快乐健康成长。

      [政策点击]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儿童福利事业。通过开展城乡医疗保险、“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孤儿保障大行动、脑瘫康复训练等工作,孤儿的医疗需求得到有力保障。但目前,由于我省面临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具体情况,仍有部分儿童因家庭贫困、自身残疾以及家庭监护缺失等原因,面临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监护和关爱等问题。这些问题急需解决,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

      去年,省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建立健全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确保困境儿童的生活保障更加有力,医疗康复保障更加全面,教育保障政策更加完善,监护保护制度更加科学,儿童关爱机制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明显增强,困境儿童成长环境进一步改善、安全更有保障。

      针对困境儿童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我省在基本生活方面,将困境儿童分别纳入孤儿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范围,确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在基本医疗方面,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境儿童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在教育权益方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在监护责任方面,对于监护缺失家庭子女的监护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监护职责。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出台,符合我省实际情况,有助于解决当前困境儿童所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对加大我省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力度,提高全省儿童福利工作整体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数字]

      ◎特困供养儿童16周岁以下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分类施保原则适当提高救助水平。

      ◎对于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加快建立康复救助制度和辅具专项补贴制度,逐步实现免费得到手术、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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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残疾儿童撑起一片“蓝天”


      “佳佳,来,吃饭了。”6月6日,自贡市儿童福利院的午餐时间,生活老师细心地吹凉了饭菜,一勺勺喂到11岁的大男孩杨佳(化名)口里,“佳佳来福利院都5年了,大家都很喜欢他。”

      杨佳是一名重度脑瘫患儿,生活不能自理,其父母2011年经法院判决离婚,杨佳由其父抚养。2011年3月7日,杨佳被父亲送往自贡市儿童福利院寄养,双方签订了寄养协议。从2012年至今,杨佳的父母弃子不顾,当地政府、社区和公安机关都无法与二人取得联系,查找不到二人踪迹。就这样,杨佳成了福利院的孩子,“天气好时,我们会推他出去晒太阳。”福利院王老师说,由于生活无法自理,福利院有两位老师要轮班全天候照顾佳佳,虽然很辛苦,但大家从来没有怨言,还经常给佳佳买零食吃、买新衣服穿。

      据不完全统计,我省有重病重残儿童约4万余人。作为我省困境儿童的一部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省委、省政府在制度上、政策上、资金上多管齐下,各级民政部门主动作为,积极牵头,组织力量排查走访,同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为残疾儿童撑起一片蓝天,让他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强化残疾预防,实施好贫困家庭0—6岁残疾儿童救助专项扶贫,贫困家庭脑瘫儿童救助;为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适龄听力、视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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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部门联动整合社会资源关爱未成年人

      2016年3月28日,仁寿县未保中心接到当地派出所送来的一名小女孩红红(化名)。这名小女孩双脚感染,伤情严重,仁寿县未保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将其送入县医院治疗,随后,又专程到红红家中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据了解,红红属非婚生育,生母已故,生父在外打工,由继母照顾,多年来未上户口,因上户手续不齐全,继母一气之下将小女孩丢弃在派出所内。

      仁寿县未保中心立即启动应急工作机制,协调教育、公安、卫生、妇联、司法、居住地政府开展相关救助工作,就红红的医疗、上户、残疾证办理、低保医保享受等进行了协调落实。在仁寿县未保中心协调下,仁寿县残联直接到县医院上门服务鉴定评残,经鉴定评为肢体残疾一级,并享受每月80元残疾补助。居住地政府将红红纳入农村低保政策,每月享受补助120元,将其家庭列入精准扶贫对象。目前,仁寿县未保中心已对其开展跟踪回访3次,动态掌握了红红回归家庭的生活情况及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

      儿童节前夕,眉山市首个未成年人关爱示范基地建立,该基地由政府主导、民间主办。这是眉山市整合部门、社会力量优势资源,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的创新举措。接下来,眉山市民政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打造出一个“高层次定位、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未成年人关爱示范基地,努力为全市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关爱活动新天地、快乐成长新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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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展开行动助留守学生“圆梦”


      在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中,富顺县民政局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富顺县未保中心)在对困境儿童入户调查时了解到,李桥镇幺塘村14组未成年人小丹(化名)已经7岁,早已到了入学的年纪,但因户口问题迟迟不能入学。富顺县未保中心积极与当地派出所协调,今年4月,小丹成功上户。“秋天,我就可以像其他小朋友一样,背着书包去上学了。”拿到户口后,小丹非常开心。

      不到两岁的小军(化名)也是富顺县未保中心在入户调查时发现的一名留守儿童。小军家住代寺镇,家境贫困,由70岁的奶奶在家照料。县未保中心了解后当即发放慰问金400元,并积极与代寺镇民政办联系为小军争取低保待遇。在富顺县未保中心入户调查的次月,小军就享受到了低保待遇。

      6月7日,期末临近,渠县双土乡枫村小学五年级的3名同学复习起来特别有劲。在县上的组织下,暑假里,他们就要去广州和父母团聚了。渠县是劳务输出大县,每年有40余万人外出务工,造成了6万余名学生留守家中。为解决广大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渠县民政部门积极作为,多次深入调研,和教育、妇联等部门开展“五大行动”深入关爱留守学生,帮助留守学生“圆梦”。今年暑假,“留守学生家庭圆梦列车”就将组织留守学生分批分线赴广东、福建等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与父母共度假期。目前,赴广州、福州两地的各项前期筹备工作正紧锣密鼓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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