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服务群众“八件实事” 全力推进法治四川建设

  • 2014年01月09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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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6月,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马尔康分团(由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和四川平扬律师事务所组成)到马尔康县卓克基镇查米村,现场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

      公证行业积极开展走基层、进社区法律服务活动。图为公证员正在为社区老人作关于老年人人身、财产方面的法律咨询。

      眉山市组织律师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活动

      全省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专项行动。图为2014年1月6日,绵阳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现场为52名农民工发放追讨回来的欠薪165万余元。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牢固树立“司法行政工作就是服务群众工作”的理念,认真探索研究司法行政职能,提出了以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圈、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拓展和完善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全面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开展法律顾问进万村、开展法制宣传进万家、坚持阳光执法(执业)、开展外来企业专项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并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完善,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谢谢你们,没有你们的帮助,真不知道啥时候才能讨回辛苦钱啊!”近日,200多名农民工从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沙坪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共计95万元欠薪,纷纷感谢法律援助的帮助。

      在这个讨薪案的背后,作为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群众“八件实事”之一的法律援助及时介入,为农民工讨薪提供了有效的帮助。

      “司法行政工作就是群众工作,坚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扎实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多为群众办一些真金白银的好事实事。”省司法厅厅长李仲彬表示。

      刚刚过去的2013年,省司法厅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服务群众“八件实事”为抓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服务“三大发展战略”,全力推进法治四川、平安四川建设,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坚持服务群众倾情对口帮扶

      省司法厅近日向群众作出五项公开承诺:对符合法律援助受理条件的人和事,做到应援尽援,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完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做到依法诚信执业,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处;推进乡村法律顾问制度,每年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不少于1000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公证服务;对农民工工伤伤残鉴定一律免费,对走失儿童、被拐卖儿童认亲DNA亲子鉴定一律免费。

      省司法厅以深入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为载体,通过一线调研、问卷调查等形式,征求到了五个需要进一步改进的、群众热切期盼的、关乎民生的问题。该厅党委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这项工作,并在群众中反复征求意见建议,制定了整改方案,逐一落实了整改责任、时限和措施。

      “强化群众观点、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长效机制”,省司法厅以此为重点,转变服务群众理念,突出服务群众职能,完善服务群众机制。同时,省司法厅党委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分批到甘孜州九龙县洪坝乡羊圈门村、新龙县开展“联村帮户”和“挂帮包”工作。在“联村帮户”工作中,对九龙县洪坝乡羊圈门村帮扶35万元,在“挂帮包”工作中,规划了65个项目,总投入资金达15亿元左右。省司法厅机关筹措25万元用于新龙县洛鲁村的村级活动室和村小的建设,为洛鲁村的42户困难群众捐款8万余元。

      整合司法行政资源深入服务“三大发展战略”

      “为外来企业在四川发展,我要为大家当好一名服务员!”2013年10月13日,省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李仲彬在蓉向23家各省驻川省级商会代表作出郑重承诺。当天,省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与各省驻川省级商会,就“积极服务‘三大发展战略’共建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合作协议举行签约仪式。

      省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前身为省政府外商、台商投诉中心,是省政府和司法厅对外开放的一个窗口。省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与23家驻川省级商会签合作协议,就如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共同维护外来企业及投资者在川的合法权益达成协议。协议约定,省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将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负责协调24个省级职能部门成员单位为外来企业在川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双方每年召开1-2次联席工作会议,研讨和部署“外来企业专项服务工作”等。

      “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将全省的(司法)资源整合起来。”李仲彬表示,省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将整合我省司法资源,为外来企业提供更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外来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让外来企业“安安心心把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据了解,下一步,我省将会尽快对各市州外来企业投诉中心进行完善,并拟将省、市二级投诉中心进行联合。

      2013年12月20日,四川省甘肃商会及商会企业四川中路建材有限公司代表一行来到省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送来了一面书有“情系企业,化解矛盾,廉明高效,促进发展”的锦旗,以感谢投诉中心为维护外来企业的合法权益,解决了困扰企业多年的货款拖欠问题。

      2013年以来,司法行政系统共走访外来企业、商会3753家(次),受理外来企业投诉案件218件,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接受外来企业投资者法律、政策咨询2000余人次。

      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后,按照省委全面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四川“两个跨越”的部署要求,省司法厅专门制定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深入服务“三大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努力为省委“三大发展战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服务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方面,组织法律服务人员进企业、进园区、进产业,为重大经济建设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7000余件,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1.2万多次。建立健全跨区域法律服务协作机制,签订《成渝经济区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整合成渝经济区法律服务人员为成渝经济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提供法律服务8000多件次。

      全省法律服务行业担任法律顾问6万多家,办理诉讼和非诉讼业务20余万件,为重大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4463件。在服务“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发展战略方面,整合全省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开展“千个法律服务小分队进万村(社区)”活动;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1.2万件,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建立村社法律顾问制度,全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为3万个行政村(社区)担任了法律顾问,约占村(社区)总数的60%。

      为农民工讨薪加把力积极服务和保障民生

      “这是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这是建筑公司拖欠的劳务及其他费用清单。目前已拖欠了675万元的工资。”前不久,来自双流的农民工王朝伟来到省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省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受理该案,指派值班律师李国义负责此案。

      随后,工作人员将两人信息进行登记,并将相关资料复印保存。据李国义介绍,从目前的情况看,建筑公司和民工组长之间的劳务欠款比较明确。“目前,他们需要将拖欠每个工人的工资明细表、工人的相关信息补齐,这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省法律援助中心有关负责人说,他们将首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等到资料齐备,中心将和农民工代表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调解。“如果顺利的话,过年前就能要回欠薪。”该负责人表示,如果调解不成功,就只能以拖欠劳务工程款的名义对建筑公司进行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要回薪资。

      针对年末岁初农民工劳动纠纷高发的态势,2013年12月到2014年2月在全省部署开展“年末岁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为农民工维权。

      据了解,目前凡是农民工讨薪、工伤案件,一律不作经济困难状况的实质性审查,全部予以法律援助。对有确凿证据证明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拿不到工钱的农民工,因故无法出具身份证或经济困难证明的,先行受理并提供法律援助。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抽调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农民工服务团。

      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和民生工程法律援助项目一直是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惠民的重点工作。目前,已经实现全省农民工讨薪、工伤法律援助全覆盖。2013年共受理农民工案件4456件,为10274名农民工讨回欠薪、工伤赔偿金等1.62亿元。

      我省修订了《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目前该条例已经过省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将于2014年初公布实施。修订后的《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增加了多个援助事项,扩大了援助范围,涵盖了更多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更加关注民生,农民工讨薪维权成本也将降低。

      在普法中提升服务推进法治四川建设

      “当你贪图虚荣,从朋友包里拿钱出来时,你已经违法甚至犯罪了……青少年正是身体和思想都逐步成长的时候,我送给同学们一句话,那就是‘慎交友、立大志、善慎独、敢维权’。”近日,荣县职业技术中学法制副校长余德忠给初二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全省100%城市中小学校,91%以上的农村中小学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将法制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

      2011年,我省出台了《四川省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六五”普法期间,全省有近6900万公民接受了法律知识的培训和教育,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使法制宣传教育更直接、更有效地进入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社区和乡村。14个市开展了法治城市创建活动,102个县(市、区)开展了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创建活动的理论和实践都走在全国前列。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公务人员是执法主体,他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直接关系执法的公平正义。”据省司法厅法宣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各级党委、政府普遍健全完善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政府组成人员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制度。

      各地强化对公务员群体的法制宣传,积极探索适应机关和公务员特点的学法方式,通过开展案例分析、专题研讨等形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机关学法效果。

      同时,我省各地积极探索将普法和法律服务实践结合起来,在服务中促进普法,在普法中提升服务。

      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镇杨某与廖某同住在一个小区。前不久,杨某回家停放汽车忘记拉手刹导致汽车滑行,与廖某停放的汽车相撞。廖某车向后移动将路边行人张某撞伤,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为此,张某要求杨某和廖某连带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5万元。驻社区律师和人民调解员对这起纠纷进行了调解。

      “普通的民事赔偿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必须要有加害行为;损害后果已经发生;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在本案中廖某不是赔偿义务的主体,应由杨某一人承担赔偿责任。”在新都区石板滩镇“以案说法进社区”讲座上,新都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曾智刚用这件发生在身边的案件给群众普法。

      近年来,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万家”、“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法治四川建设。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省级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成都市等6个市、成都市锦江区等54个县(市、区)被评为第一批省级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我省共有3个城市、18个县(市、区)获得“2012年度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当天就成立了司法厅应急指挥部,和灾区司法行政部门24小时无缝对接、高效运转,保障了救灾工作有效有序开展。灾区司法行政干部全力投入到道路抢通、人员救援、受灾群众安置、物资分配等救灾工作。雅安、邛崃等监狱迅速疏散服刑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开通灾区亲情电话,做好雅安籍服刑人员心理疏导,确保了监所安全稳定。

      在做好自身抗震救灾的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力化解灾区矛盾纠纷。成立“帐篷调解室”115个,辐射913个村(社区)和153个受灾群众安置点,调解各类涉灾矛盾纠纷3000余件,接待法律政策咨询3万余件。有针对性地做好灾区法律宣传,及时编印发放抗震救灾、恢复重建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宣传资料16万册(份),累计开展涉灾法制宣传6000余场次,引导干部群众依法解决各类矛盾纠纷。

      “7·10”特大泥石流地质灾害发生后,省司法厅抽调骨干律师组成专家小组并应邀为成都市善后处置工作、汶川县受灾村庄整体外迁安置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

      服务群众“八件实事”新年继续深化推进

      2014年,省司法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统一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全力建设平安四川、法治四川,打造过硬队伍为目标,继续深化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服务“三大发展战略”,为全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扎实做好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等工作,切实解决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努力提供多层次、多形式的法律服务;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文明执法。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为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四川“两个跨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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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服务群众“八件实事” 全力推进法治四川建设

  • 2014年01月09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相关链接:图说四川

      2013年6月,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马尔康分团(由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和四川平扬律师事务所组成)到马尔康县卓克基镇查米村,现场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

      公证行业积极开展走基层、进社区法律服务活动。图为公证员正在为社区老人作关于老年人人身、财产方面的法律咨询。

      眉山市组织律师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活动

      全省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专项行动。图为2014年1月6日,绵阳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现场为52名农民工发放追讨回来的欠薪165万余元。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牢固树立“司法行政工作就是服务群众工作”的理念,认真探索研究司法行政职能,提出了以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圈、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拓展和完善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全面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开展法律顾问进万村、开展法制宣传进万家、坚持阳光执法(执业)、开展外来企业专项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并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完善,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谢谢你们,没有你们的帮助,真不知道啥时候才能讨回辛苦钱啊!”近日,200多名农民工从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沙坪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共计95万元欠薪,纷纷感谢法律援助的帮助。

      在这个讨薪案的背后,作为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群众“八件实事”之一的法律援助及时介入,为农民工讨薪提供了有效的帮助。

      “司法行政工作就是群众工作,坚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扎实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多为群众办一些真金白银的好事实事。”省司法厅厅长李仲彬表示。

      刚刚过去的2013年,省司法厅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服务群众“八件实事”为抓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服务“三大发展战略”,全力推进法治四川、平安四川建设,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坚持服务群众倾情对口帮扶

      省司法厅近日向群众作出五项公开承诺:对符合法律援助受理条件的人和事,做到应援尽援,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完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做到依法诚信执业,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处;推进乡村法律顾问制度,每年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不少于1000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公证服务;对农民工工伤伤残鉴定一律免费,对走失儿童、被拐卖儿童认亲DNA亲子鉴定一律免费。

      省司法厅以深入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为载体,通过一线调研、问卷调查等形式,征求到了五个需要进一步改进的、群众热切期盼的、关乎民生的问题。该厅党委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这项工作,并在群众中反复征求意见建议,制定了整改方案,逐一落实了整改责任、时限和措施。

      “强化群众观点、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长效机制”,省司法厅以此为重点,转变服务群众理念,突出服务群众职能,完善服务群众机制。同时,省司法厅党委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分批到甘孜州九龙县洪坝乡羊圈门村、新龙县开展“联村帮户”和“挂帮包”工作。在“联村帮户”工作中,对九龙县洪坝乡羊圈门村帮扶35万元,在“挂帮包”工作中,规划了65个项目,总投入资金达15亿元左右。省司法厅机关筹措25万元用于新龙县洛鲁村的村级活动室和村小的建设,为洛鲁村的42户困难群众捐款8万余元。

      整合司法行政资源深入服务“三大发展战略”

      “为外来企业在四川发展,我要为大家当好一名服务员!”2013年10月13日,省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李仲彬在蓉向23家各省驻川省级商会代表作出郑重承诺。当天,省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与各省驻川省级商会,就“积极服务‘三大发展战略’共建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合作协议举行签约仪式。

      省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前身为省政府外商、台商投诉中心,是省政府和司法厅对外开放的一个窗口。省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与23家驻川省级商会签合作协议,就如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共同维护外来企业及投资者在川的合法权益达成协议。协议约定,省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将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负责协调24个省级职能部门成员单位为外来企业在川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双方每年召开1-2次联席工作会议,研讨和部署“外来企业专项服务工作”等。

      “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将全省的(司法)资源整合起来。”李仲彬表示,省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将整合我省司法资源,为外来企业提供更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外来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让外来企业“安安心心把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据了解,下一步,我省将会尽快对各市州外来企业投诉中心进行完善,并拟将省、市二级投诉中心进行联合。

      2013年12月20日,四川省甘肃商会及商会企业四川中路建材有限公司代表一行来到省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送来了一面书有“情系企业,化解矛盾,廉明高效,促进发展”的锦旗,以感谢投诉中心为维护外来企业的合法权益,解决了困扰企业多年的货款拖欠问题。

      2013年以来,司法行政系统共走访外来企业、商会3753家(次),受理外来企业投诉案件218件,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接受外来企业投资者法律、政策咨询2000余人次。

      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后,按照省委全面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四川“两个跨越”的部署要求,省司法厅专门制定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深入服务“三大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努力为省委“三大发展战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服务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方面,组织法律服务人员进企业、进园区、进产业,为重大经济建设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7000余件,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1.2万多次。建立健全跨区域法律服务协作机制,签订《成渝经济区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整合成渝经济区法律服务人员为成渝经济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提供法律服务8000多件次。

      全省法律服务行业担任法律顾问6万多家,办理诉讼和非诉讼业务20余万件,为重大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4463件。在服务“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发展战略方面,整合全省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开展“千个法律服务小分队进万村(社区)”活动;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1.2万件,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建立村社法律顾问制度,全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为3万个行政村(社区)担任了法律顾问,约占村(社区)总数的60%。

      为农民工讨薪加把力积极服务和保障民生

      “这是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这是建筑公司拖欠的劳务及其他费用清单。目前已拖欠了675万元的工资。”前不久,来自双流的农民工王朝伟来到省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省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受理该案,指派值班律师李国义负责此案。

      随后,工作人员将两人信息进行登记,并将相关资料复印保存。据李国义介绍,从目前的情况看,建筑公司和民工组长之间的劳务欠款比较明确。“目前,他们需要将拖欠每个工人的工资明细表、工人的相关信息补齐,这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省法律援助中心有关负责人说,他们将首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等到资料齐备,中心将和农民工代表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调解。“如果顺利的话,过年前就能要回欠薪。”该负责人表示,如果调解不成功,就只能以拖欠劳务工程款的名义对建筑公司进行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要回薪资。

      针对年末岁初农民工劳动纠纷高发的态势,2013年12月到2014年2月在全省部署开展“年末岁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为农民工维权。

      据了解,目前凡是农民工讨薪、工伤案件,一律不作经济困难状况的实质性审查,全部予以法律援助。对有确凿证据证明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拿不到工钱的农民工,因故无法出具身份证或经济困难证明的,先行受理并提供法律援助。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抽调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农民工服务团。

      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和民生工程法律援助项目一直是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惠民的重点工作。目前,已经实现全省农民工讨薪、工伤法律援助全覆盖。2013年共受理农民工案件4456件,为10274名农民工讨回欠薪、工伤赔偿金等1.62亿元。

      我省修订了《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目前该条例已经过省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将于2014年初公布实施。修订后的《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增加了多个援助事项,扩大了援助范围,涵盖了更多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更加关注民生,农民工讨薪维权成本也将降低。

      在普法中提升服务推进法治四川建设

      “当你贪图虚荣,从朋友包里拿钱出来时,你已经违法甚至犯罪了……青少年正是身体和思想都逐步成长的时候,我送给同学们一句话,那就是‘慎交友、立大志、善慎独、敢维权’。”近日,荣县职业技术中学法制副校长余德忠给初二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全省100%城市中小学校,91%以上的农村中小学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将法制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

      2011年,我省出台了《四川省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六五”普法期间,全省有近6900万公民接受了法律知识的培训和教育,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使法制宣传教育更直接、更有效地进入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社区和乡村。14个市开展了法治城市创建活动,102个县(市、区)开展了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创建活动的理论和实践都走在全国前列。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公务人员是执法主体,他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直接关系执法的公平正义。”据省司法厅法宣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各级党委、政府普遍健全完善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政府组成人员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制度。

      各地强化对公务员群体的法制宣传,积极探索适应机关和公务员特点的学法方式,通过开展案例分析、专题研讨等形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机关学法效果。

      同时,我省各地积极探索将普法和法律服务实践结合起来,在服务中促进普法,在普法中提升服务。

      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镇杨某与廖某同住在一个小区。前不久,杨某回家停放汽车忘记拉手刹导致汽车滑行,与廖某停放的汽车相撞。廖某车向后移动将路边行人张某撞伤,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为此,张某要求杨某和廖某连带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5万元。驻社区律师和人民调解员对这起纠纷进行了调解。

      “普通的民事赔偿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必须要有加害行为;损害后果已经发生;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在本案中廖某不是赔偿义务的主体,应由杨某一人承担赔偿责任。”在新都区石板滩镇“以案说法进社区”讲座上,新都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曾智刚用这件发生在身边的案件给群众普法。

      近年来,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万家”、“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法治四川建设。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省级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成都市等6个市、成都市锦江区等54个县(市、区)被评为第一批省级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我省共有3个城市、18个县(市、区)获得“2012年度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当天就成立了司法厅应急指挥部,和灾区司法行政部门24小时无缝对接、高效运转,保障了救灾工作有效有序开展。灾区司法行政干部全力投入到道路抢通、人员救援、受灾群众安置、物资分配等救灾工作。雅安、邛崃等监狱迅速疏散服刑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开通灾区亲情电话,做好雅安籍服刑人员心理疏导,确保了监所安全稳定。

      在做好自身抗震救灾的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力化解灾区矛盾纠纷。成立“帐篷调解室”115个,辐射913个村(社区)和153个受灾群众安置点,调解各类涉灾矛盾纠纷3000余件,接待法律政策咨询3万余件。有针对性地做好灾区法律宣传,及时编印发放抗震救灾、恢复重建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宣传资料16万册(份),累计开展涉灾法制宣传6000余场次,引导干部群众依法解决各类矛盾纠纷。

      “7·10”特大泥石流地质灾害发生后,省司法厅抽调骨干律师组成专家小组并应邀为成都市善后处置工作、汶川县受灾村庄整体外迁安置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

      服务群众“八件实事”新年继续深化推进

      2014年,省司法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统一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全力建设平安四川、法治四川,打造过硬队伍为目标,继续深化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服务“三大发展战略”,为全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扎实做好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等工作,切实解决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努力提供多层次、多形式的法律服务;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文明执法。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为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四川“两个跨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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