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倍增:低收入者增幅应更大

  • 2013年01月24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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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们认真听取工作报告

     

      委员交流参会心得

     

      吴雄飞委员发表看法

      第一热点

      新公布的我省城镇居民收入数据引发关注,代表委员热议实现我省居民收入倍增的途径

      1月22日,在到政协会场报到的路上,省政协委员熊方军被手机上新公布的一组数据吸引住了:2012年四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07元,比上年增长13.5%,增幅比全国高0.9个百分点。“这让我对收入倍增目标更有信心了。”1月23日,一脸笑容的熊方军说,党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他准备在两会上专门就此发言。他认为,收入倍增并非“人人倍增”,而应是低收入者多增、高收入者少增。

      关注这个话题的并不仅仅是熊方军,收入倍增计划如何实现?重点在哪里?应避免怎样的误区?有关话题在省两会上不断被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及。

      正视难点

      城乡和区域间收入差距大

      自打国家层面“收入倍增”计划出台后,熊方军就一直围绕“收入倍增的途径和保障”进行各种调研和探索。他在调研中发现,收入倍增的蛋糕虽然美味,但要吃到嘴里,必须正视各种各样的难点。“虽然四川城镇居民的收入一直在增加,但居民收入总量仍然偏低。”熊方军给记者展示了一组数据:2011年,我省全体职工工资收入占GDP的比重仅为14.7%,“相对于政府和企业人员,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偏低”。

      同时,2011年,我省21个市(州)中,成都、绵阳、德阳等7个市州的平均工资超过4万元,而巴中等边远地区和革命老区的平均工资不足3万元,差距逾万元。2011年城乡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7899元和7686元,差距为10213元,“两个‘万元差距’,说明城乡和区域间的收入差距很大。”熊方军说。“收入倍增主体素质偏低的问题也不容轻视。”熊方军说,2010年,我省3410.76万农村劳动力中,仅有65.23万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比例不足2%。“劳动力素质整体偏低,导致就业人口大量集中于第一产业,劳动生产率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熊方军等代表委员看来,在实施倍增计划过程中,如果不通过制度性调节,解决这些难点,市场经济下“富者越富,贫者更贫”的“马太效应”将扩大贫富差距。

      把握重点

      注重增加农民等群体收入

      如何让中低收入者的钱袋子涨得更快点,避免部分居民收入被“平均”和被“倍增”?代表委员们纷纷出招,给出建议性路径。

      “关键在农村,重点在农民。”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李清禾直言,“我省9000万人口中,4563万是农民,要实现个人收入倍增,农民增收是主要突破口和着力点。”

      李清禾进一步解释说,我省农民主要有务工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大途径。其中,务工收入对农民增收贡献率达38.8%,家庭经营收入贡献率达47.8%。下一步要帮助农民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比如探索将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基础设施等资产,逐步转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集体资产,使农民通过出租、入股等方式,获得更多财产性收入。“还应通过制度创新,提升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比重。”熊方军认为,政府可以通过立法来鼓励和规范企业实施职工持股制度,使职工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参与企业的利润共享。企业应成立专门的职工持股管理机构,利用信贷杠杆解决职工收入过低、无法利用自有资金持股的困境,并将职工持股计划与其养老与保险相关联。

      还有代表委员建议,完善健全财产税制,缩小存量财富差距。有数据显示,中国富裕人群人均拥有房产3.3套,房地产已经成为主导财富分配的主渠道,在促使居民增量财富倍增的同时,政府应深入研究房产税的扩围试点及全面征收方案,缩小收入差距。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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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倍增:低收入者增幅应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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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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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们认真听取工作报告

     

      委员交流参会心得

     

      吴雄飞委员发表看法

      第一热点

      新公布的我省城镇居民收入数据引发关注,代表委员热议实现我省居民收入倍增的途径

      1月22日,在到政协会场报到的路上,省政协委员熊方军被手机上新公布的一组数据吸引住了:2012年四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07元,比上年增长13.5%,增幅比全国高0.9个百分点。“这让我对收入倍增目标更有信心了。”1月23日,一脸笑容的熊方军说,党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他准备在两会上专门就此发言。他认为,收入倍增并非“人人倍增”,而应是低收入者多增、高收入者少增。

      关注这个话题的并不仅仅是熊方军,收入倍增计划如何实现?重点在哪里?应避免怎样的误区?有关话题在省两会上不断被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及。

      正视难点

      城乡和区域间收入差距大

      自打国家层面“收入倍增”计划出台后,熊方军就一直围绕“收入倍增的途径和保障”进行各种调研和探索。他在调研中发现,收入倍增的蛋糕虽然美味,但要吃到嘴里,必须正视各种各样的难点。“虽然四川城镇居民的收入一直在增加,但居民收入总量仍然偏低。”熊方军给记者展示了一组数据:2011年,我省全体职工工资收入占GDP的比重仅为14.7%,“相对于政府和企业人员,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偏低”。

      同时,2011年,我省21个市(州)中,成都、绵阳、德阳等7个市州的平均工资超过4万元,而巴中等边远地区和革命老区的平均工资不足3万元,差距逾万元。2011年城乡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7899元和7686元,差距为10213元,“两个‘万元差距’,说明城乡和区域间的收入差距很大。”熊方军说。“收入倍增主体素质偏低的问题也不容轻视。”熊方军说,2010年,我省3410.76万农村劳动力中,仅有65.23万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比例不足2%。“劳动力素质整体偏低,导致就业人口大量集中于第一产业,劳动生产率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熊方军等代表委员看来,在实施倍增计划过程中,如果不通过制度性调节,解决这些难点,市场经济下“富者越富,贫者更贫”的“马太效应”将扩大贫富差距。

      把握重点

      注重增加农民等群体收入

      如何让中低收入者的钱袋子涨得更快点,避免部分居民收入被“平均”和被“倍增”?代表委员们纷纷出招,给出建议性路径。

      “关键在农村,重点在农民。”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李清禾直言,“我省9000万人口中,4563万是农民,要实现个人收入倍增,农民增收是主要突破口和着力点。”

      李清禾进一步解释说,我省农民主要有务工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大途径。其中,务工收入对农民增收贡献率达38.8%,家庭经营收入贡献率达47.8%。下一步要帮助农民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比如探索将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基础设施等资产,逐步转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集体资产,使农民通过出租、入股等方式,获得更多财产性收入。“还应通过制度创新,提升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比重。”熊方军认为,政府可以通过立法来鼓励和规范企业实施职工持股制度,使职工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参与企业的利润共享。企业应成立专门的职工持股管理机构,利用信贷杠杆解决职工收入过低、无法利用自有资金持股的困境,并将职工持股计划与其养老与保险相关联。

      还有代表委员建议,完善健全财产税制,缩小存量财富差距。有数据显示,中国富裕人群人均拥有房产3.3套,房地产已经成为主导财富分配的主渠道,在促使居民增量财富倍增的同时,政府应深入研究房产税的扩围试点及全面征收方案,缩小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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