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意见》解读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意见》
推动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 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
今年,我省将完成组建省级再担保机构。日前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意见》,提出通过发挥再担保的增信、分险和稳定作用,提升我省融资性担保行业抗风险能力,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
在构成担保体系方面,将努力形成政策性担保、商业性担保和互助担保“三位一体”的发展格局,与再担保机构一起构成科学规范的担保体系。这个体系中,《意见》强调大力发展政府主导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发挥政府控股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引领作用;支持民营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可持续发展。
在政策支持方面,将继续对符合条件的机构实施所得税减按15%征收、3年内免征营业税等优惠政策,优化强化财政扶持政策,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业务补助、费用补助等多种手段,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
银担合作是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的主要方式,部分银行金融机构侧重与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不同所有制的担保机构一视同仁;推动创建银担合作新模式及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积极搭建银、政、担三方信息共享和沟通平台。
对于不同发展水平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意见》提出加快实施分类监管,对运作规范、业务良好、风险可控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在放大倍数、业务拓展、资本金运用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记者 李龙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