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二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积极推进内贸流通创新发展、完善现代流通体系、深化流通领域改革开放、发挥流通促进消费功能、着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组织保障六大方面出台17条措施,促进内贸流通发展。
发展方向突出“新”。《意见》提出,推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我省将积极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模式,推动居民服务、休闲娱乐、旅游、金融等领域电子商务的应用;积极支持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建省级互联网支付结算中心,积极推进全省统一开放式融资信息网络平台和P2P(互联网点对点借贷平台)网络投融资平台建设。我省明确,大型数据中心用电执行大工业电价政策,鼓励其参与直购电试点。我省还将加快推进成都开展全国商贸物流城市共同配送试点。
体系建设突出“深”。以节点城市为切入点,完善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具体而言,在节点城市推动大型批发市场向更专业化、更精细化发展,加快建立服务城市、连接城乡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体系。以“便利”为关键词,引导菜市场、便利店、美容美发、养老、再生资源回收等贴近居民生活的服务网点进入社区,探索建设城市社区便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并逐步向农村地区推广。我省还将取消刷卡手续费行业分类,进一步降低餐饮业总体刷卡手续费支出。
改革方向突出“融”。推动内外贸一体化,我省探索内外贸联动新机制,积极向商务部争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鼓励大型批发市场开展国际商贸对接活动,拓展对外贸易功能;积极加快进口食品交易中心、国际商贸展示中心、汽车整车进口口岸、肉类进口指定口岸等进口商品经营平台项目建设和营运,鼓励外贸企业开展国内贸易,推动“扩大进口”与“促进消费”联动发展。
为挖掘新的消费潜力,我省还将大力推进内贸流通业与新兴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信息、绿色、住房、旅游休闲、教育、养老健康六大领域消费。
在内贸流通领域,我省将全面取消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快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凡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原则上一律取消。重点清理和减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各类年审、年检和与之挂钩的培训、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唐年丽 记者 曾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