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
“维持企业运作,总要缴纳各种费用!”对此,成都一家以贸易为主的企业财务主管徐丁(化名)常常感到无奈。他的烦恼在于“仅进出口的费用就有好几项,还不包括一些隐形收费。每年交的各种费用赶上缴税了。”
8月23日,记者从省政府官方网站获悉,《四川省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印发。该实施方案落实了为企业减负的一系列任务,包括实行涉企收费及基金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规范行业协会涉企收费,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等。
通过这个方案,“徐丁”们的烦恼,有望得以减轻,也能减轻他们所在的企业负担。
实施方案的出台,意味着继2013年初我省出台《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以落实国家取消或免征了34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后,四川企业迎来又一利好政策。
取消无法可依的行政审批
根据实施方案,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也将为企业减负“让路”。实施方案要求在本月底前,全面清理省直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前置审批条件,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同时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对保留的行政审批前置审批条件中涉及的前置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同样一律取消。
此外,我省将实施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政府定价目录管理,即依据公布的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目录,按照政府定价管理权限,对确需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定价的服务项目,重新制定价格。
严禁行业协会强制收费
为保证给企业减负落到实处,实施方案提出要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如严禁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等行为。实施方案也将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涉企收费行为,对行业协会涉企收费进行专项清理,研究制订相关规定,严禁行业协会强制收取费用等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方案提出,有关免征小型微型企业的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改为长期执行。
省级以下政府及其部门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曾公开表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服务,收取费用本是合理的,但近年来,面向企业的各种收费杂乱、重复、交叉,不仅增加了财务压力,也挫伤了企业创新发展的积极性。
此次实施方案为企业减负的决心很大,实行涉企收费及基金清单管理制度,要求禁止省级以下政府及其部门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禁止地方政府设立、减征、缓征和免征政府性基金;对实行政府定价目录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严格执行分级定价管理权限。同时每年向社会公布在四川省范围内征收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接受监督。
全省涉企收费项目今年10月底前完成清理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副会长易中舸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过,“有统计数据表明,每年光行政罚款就占税收的三分之一左右,这个数字是非常惊人的,也是导致当前企业经营困难的因素之一。”徐丁对此很赞同,“费不是不能收,但要有正当理由,只要经过规范程序,公开透明,企业交得放心。”
徐丁的话,反映了各项收费列“清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不仅减轻企业负担,也还企业一个干净透明的经营环境,鼓励企业良性发展。
实施方案中即明确提出,2014年10月底前完成我省涉企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理。包括梳理2013年以来取消、停征、免征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取消或合并部分收费项目,降低部分项目收费标准;收集各地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整合形成全省涉企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数据库。
同时在2014年10月底前,要列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政府定价目录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实行年度动态公示。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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